Re: [新闻] “以核养绿”公投 中选会:高院裁定违法

楼主: chauncey01 (一刀)   2018-10-18 09:41:26
一、连署书9/13送件后、结算前是否得再补充送件,修正后的公投法并无明文,中选会的
法律见解认为不得补充送件,仅得于结算后若件数不足,才由中选会发文通知补件(对提
案人来说就会来不及于这次大选绑公投)
二、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救济,并声请法院裁定定暂时状态假处分,同意提案人补充送件
并且并于9/13的连署书一并计算。法院裁定定暂时状态假处分并命中选会应收件并与其9/
13的连署书一并计算。
三、定暂时状态假处分裁定后立即具有执行力,抗告并不会影响该执行力,中选会应依裁
定收件并并于9/13的连署书一并计算,中选会官员不应该装不知情甚至想将提案人10/17
的补充送件当成“后续的补件”而另外计算。
四、中选会依法提起抗告,并以行政效率为理由认为法院裁定不合法,但是从释宪实务看
来,“行政效率”从来就不是限制人民基本权的正当目的,因此我认为中选会抗告无理由
的机率很高。
五、陈朝建老师是本人大学行政法授课老师,也是本人很尊敬的老师之一,诚挚希望老师
不要当了官之后的作为跟之前课堂上讲的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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