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8-10-18 08:16:12这东西网络上有影片啊
我是觉得法官这样判
大方向是没错
警察确实执法过当
但之前的金额已经OK了
实在不该再加了
嫌犯没威胁到警察生命
单纯拒捕
警察选择目标 是最不致命的大腿
这里本身没问题
但错就错在 警察连轰了三枪
这就是执法过当啊
虽然选不致命部位 但打三枪 就没必要
基于警察选了不致命部位
加上嫌犯不是当场被击毙
是怕被抓 不敢去就医才失血死亡
这个执法过当 嫌犯的责任大一点
所以赔之前的金额就OK了
但这次居然还加钱
加的钱应该请法官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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