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警员开枪打死通缉犯得国赔 高院:开一枪

楼主: lamigo (lamigo)   2018-10-18 06:16:20
1.媒体来源:联合
2.完整新闻标题:警员开枪打死通缉犯得国赔 高院:开一枪后没有停手
3.完整新闻内文:
2018-10-17 18:07联合报 记者林孟洁╱即时报导
桃园市警员叶骥4年前执勤时,见拒捕的罗姓通缉犯开车逃逸,先对空鸣枪再朝罗连开3枪
,导致罗大出血不治;他被最高法院判刑6月定谳,而罗的家属请求国赔,高等法院今天
下午判桃园市政府须赔偿150万元,不得上诉。高院认为,罗倒车没有危害叶的可能,且
双方距离甚近,叶射击一枪后并未停手,而再接连射击2枪,显然超过逮捕的必要程度。
罗的妻子、子女主张,罗虽然倒车脱逃,但没有开车冲撞叶,也没有危害叶的生命安全,
但叶却朝罗的腿部开3枪,导致罗受枪伤后,开车驶离现场坠入田埂,送医急救仍因出血
性休克死亡。
家属认为,叶开枪已经逾越使用警械的必要程度,依警械使用条例、相关费用标准,向法
院提国家赔偿,请求桃园市政府给付250万元。
桃园市府则抗辩,叶当时打开车门要求罗停止动作,但罗却未停车,反而加速倒车,且罗
因施用安非他命,导致精神狂乱、错乱,叶站在车外有被撞击的可能;叶朝罗的腿部射击
,并未逾越必要程度,家属请求没有理由。
高院认为,叶抓车门的左手没有受伤,衣物也没有破损,且依监视器画面,罗虽拒捕,但
罗当时只能倒车离开,且是以顺时针方向倒车绕过叶,并非要冲撞叶。
另外,叶当时站在敞开的车门外,罗倒车并没有危害叶的可能,且双方距离很近,叶开一
枪后并未停手,还继续朝罗的腿部接连射击2、3枪,显然逾越逮捕必要程度。
最后,依据现场证人说法,罗当天自行开车到资源回收场卖废铁,期间交谈、收款都没有
精神错乱的异常状况。
高院指出,叶身为警察人员,违反警械使用条例规定,导致罗死亡,也被法院判6月徒刑
,得易科罚金确定。罗当时拒捕行为,也有过失,认定罗应负担40%过失责任,桃园市府
应负60%过失责任,判赔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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