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警开3枪太超过? 通缉犯拒捕遭击毙获国

楼主: kingfsg7326   2018-10-17 19:39:42
警开3枪太超过? 通缉犯拒捕遭击毙获国赔1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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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市杨梅分局永安派出所警员叶骥,2014年2月16日在一处资源回收场欲逮捕窃盗案通
缉犯罗文昌,罗踩油门倒车欲逃离,叶打开驾驶座车门对他大腿连开3枪均贯穿左大腿,
其中2枪进而贯穿右腿,罗忍痛开车逃逸,因出血性休克连人带车坠入田埂,送医仍死亡
。罗男家属诉请250万元国赔,一审桃园地院认定叶不当使用枪械,但罗男拒捕须负65%责
任,审酌后判准国赔,桃园市府须赔87万5000元给罗妻与2名子女。上诉后,高等法院今
判决桃园市府要再多赔62.5万元,总计要赔偿150万元,全案确定。
高院判决理由指出,桃园市政府上诉虽抗辩叶骥依法逮捕被通缉的罗文昌,因罗男当时吸
毒后,处于精神狂乱、错乱状态,并加速倒车拒捕,叶骥对罗男腿部开枪,没逾越必要程
度,但勘验现场监视画面结果显示,罗男以顺时针方向绕过叶骥倒车,无冲撞迹象,现场
证人也证称,罗男当时精神状况没有狂乱错乱等异状。
高院认为,叶骥当时站在开启的驾驶座车门外,也没遭受危害的可能,他抓住罗男车门的
左手未受伤,身穿的衣物也没破损,且监视画面可见当时双方距离甚近,叶骥朝罗男腿部
射击1枪后,并未停手,又再开2枪,显已逾越逮捕罗男的必要程度。
高院指出,罗男因叶骥开枪行为,造成10个枪口而大出血丧生,叶骥本案使用枪械行为,
已违反《警械使用条例》规定,罗男的妻儿依《警械使用条例》,得向叶骥所属的桃园市
政府请求给付一次慰抚金250万元。
至于双方应负过失比例,高院见解与一审相反,认定叶骥当时急于让罗男停车就范,误认
罗男倒车意图冲撞而对罗男开枪,终致憾事发生,叶骥应负60%过失责任,桃园市政府应
为叶骥的过失,赔偿罗男妻儿3人共150万元慰抚金,扣除一审已判决的87.5万元,二审判
决加赔62.5万元,全案确定。
此案前审判决指出,警察叶骥当时接到通报,指该处资源回收场有人变卖赃物,因此前往
察看,由罗文昌停在现场的汽车车牌,查知他因窃盗案被通缉中,依据监视器画面,叶等
罗上车后,冲上去拉开车门要逮人,罗立即将车门拉回关上,企图开车逃逸,叶再度打开
车门喝令罗“停车”、“不要动”,但他不听制止仍想开车逃逸,叶对空鸣枪示警又拉开
车门,这时罗踩油门倒车,然后叶在1公尺距离对他腿部连开3枪。
法官认为罗当时并未持有枪械,也没攻击叶,倒车路径也不会撞到他,叶虽积极执行职务
,但未选择对罗侵害最小的方式,轻率对他下肢连开3枪并伤及动脉,用枪方式已逾越必
要程度,不符《警械使用条例》规定;不过,叶多次打开车门并对空鸣枪警告罗应下车接
受盘查,罗仍不理会,发动车辆意图拒捕逃逸,甚至当叶的左手紧抓开启的车门上缘,罗
依旧无动于衷,继续倒车,综合审酌后,认定罗应负担65%过失责任,去年底判桃园市府
须赔87万5000元给罗男家属。
此外,警察叶骥2016年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定谳,前检察总长
颜大和卸任前虽以法院未厘清叶骥是否出于正当防卫开枪等理由,提非常上诉,日前仍遭
最高法院驳回。(丁牧群、黄哲民/台北报导)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017/1446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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