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老屋又被拆了 文化局:这次真的要硬起来
有80多年历史的台南“新营太子宫郭宅”上周六遭到屋主无预警拆除,由于全案正由市府
进行文资身份认定,突被拆除让人惊讶,文化局今天也表示,为避免类似情况一再发生,
将根据文资法的规定,加速给予暂定古蹟的身份,一旦屋主拆除就可以依法开罚。
文资处表示,由于郭宅为私人财产,市府在获知屋主有意拆屋卖地后,原本希望透过沟通
的方式,保留老屋,屋主原本也有保留的意愿,未料上周六却突然拆除。
郭宅建于1930年代,为一般民宅建物,原属周姓人家所有,因故售予日人,战后产权移转
至公所,距今约70年前由郭姓家族收购,维持迄今。
9月25日,文资处邀集专家学者组成专案小组, 前往郭宅办理列册追踪现勘,并作成列册
追踪之决定。依〈文化资产保存法施行细则〉第16条规定,主管机关就个人或团体提报决
定列册追踪者,应于6个月内提送审议会办理审议, 作成进入审议程序或其他列册之适当
措施等决议。文资处表示,没想到还没审议,老屋就被拆了。
文资处表示,为避免未来相关憾事再度发生,台南市政府已经政策决定从严执行文资法施
行细则,在列册同时,视同已提送审议会审议, 将“6个月内”缩短为“即刻”。此外,
如情势急迫, 市府将祭出“帝王条款”,即依据〈暂定古蹟条件及程序办法〉第4条规定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主动发现或接获紧急情况通报时,应立即召集暂定古蹟处
理小组,前往现场勘查,经评估具有文化资产价值者,迳列为暂定古蹟。前项遇有急迫危
险,有即时处置之必要时,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得不召集暂定古蹟处理小组,即前
往现场勘查,经评估具有文化资产价值,应于现场勘查当日迳列为暂定古蹟。”
对此,关注老屋保存的民间仍认为市府执行的速度太慢,才会每次遇到老屋将拆的问题,
都无法阻止,眼睁睁看老屋一栋栋被拆,既然文资法里有帝王条款,希望文化局能真正的
“硬起来”,落实执行。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3423247 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