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加班月逾80小时 恐引心脏疾病

楼主: Salcea (5457)   2018-10-16 09:10:52
加班月逾80小时 恐引心脏疾病
劳基法新制三月上路,劳动部配合检讨过劳认定参考指引,并制作问答集供参。劳动部职
安署表示,这次修正未改变实质内容,主要就实务常见疑义,酌作文字修正,例如若过劳
致病者在发病前一个月加班时数逾一百小时,或发病前二到六个月内,任一期间的月平均
加班时数逾八十个小时,过劳发病与加班就有“极强相关性”。
职安署表示,今年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后,新增弹性机制规定,现行“职业促发脑血管及
心脏疾病之认定参考指引”(简称过劳认定参考指引)须配合检讨。但历经三次会议,基
于我国法定正常工时并未增加,国内外目前也无新的科学证据支持须调整,指引中有关工
作负荷“量”的计算,无须修正。
但有就“长期工作过重”部分酌修文字,并新增备注,以厘清平均加班时数的计算方式。
以现行每周正常工时四十小时推算,每月若以卅日计,正常工时应是一七六小时,如超过
就算“加班”,与劳基法加班工时的计算方式不同。
根据上述加班工时定义,过劳致病者若在发病前六个月,每月平均加班时数超过四十五个
小时,加班与发病的关联性就呈现正相关;发病前一个月的加班时数如逾一百个小时,或
是在发病前二至六个月内,任一期间的月平均加班时数逾八十个小时,过劳发病与加班之
间的关联则呈现“极强相关性”。
另新增四个附表,包括伴随精神紧张的工作状况、工作负荷评估等,供劳工自行对照参考

职安署表示,目前全世界仅日本、韩国及我国,将过劳引发脑血管及心脏疾病列为职业病
保险给付范围,我国规定虽参考日本现行基准,但与韩国相比差异也不大。
UDN.com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42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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