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以核养绿为何不能二次送件? 郝明义用法律说清楚

楼主: TeacherLin (林老师)   2018-10-15 22:31:07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完整新闻标题:
以核养绿为何不能二次送件? 郝明义用法律说清楚
3.完整新闻内文: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以核养绿”公投案日前希望二次送件,但遭中选会拒绝,带领
连署的黄士修随即绝食抗议。大块文化董事长郝明义对此在脸书上,以法律Q&A说清楚为
何无法二次送件,并向前去为绝食打气的前总统马英九和前行政院长张善政喊话,希望他
们能了解一下“以核养绿”无法补件的原因。
郝明义指出,面对“为什么不能二次送件?”的疑问,就要弄清楚公投法中对送件的规定
:“1.连署开跑后,六个月内要完成送件。没有完成,就视为放弃连署。2.送件后,中选
会在一个月内要完成查验,告知查验结果。3.如果查验后发现份数不足,中选会有义务通
知领衔人补正;领衔人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补交连署书。”
郝明义说,用考试的概念来看,就是学生可以提早交卷,但铃声一响就一定要交卷,老师
收卷后必需在15分钟改完并公布成绩,若学生不及格,还有15分钟可以补考。
不过,考生若提早交卷走出教室,之后才发现自己可能不及格,此时就无法跑回教室要求
“二次交卷”,毕竟这会将原本交卷的时间规定紊乱,无法计算批改时间要从哪次开始算
起,更何况一旦放宽限制,以后考生很可能会多次交卷。
郝明义说,马英九质疑“公投法没找到哪一条规定说不能补送”,就仿佛是学生在抗议考
试规则上没写不能多次交卷。这里又牵涉到另一个问题,就是“法律没规定不行,就代表
可以吗?”
郝明义认为这句话基本上是对的,因为其中透露出“限缩政府权力”的精神,假如法律没
有规定,政府就不能限制人民受宪法保障的权力。然而,这句话在“以核养绿”公投案并
不适用,原因是“二次送件”在公投法已经规定了程序。
郝明义指出,除了文义上去解释法律,还要考虑到整个法律体系,如果用自己的解释方法
会让其他规定无效,那么这样的解释就会有问题。
至于“如果有人还是坚持公投法没找到规定,就不能拒收补件呢?”的问题,郝明义认为
,在民主法治国家若对行政机关的解释不满意,仍可请司法权主持公道,例如向上级机关
申诉,而不是到相关机构门口抗议。
郝明义建议,在以核养绿公投二次送件案中,之前应该采取的法律行动,就是提出诉愿、
行政诉讼甚至声请释宪,如此一来才是正本清源的法律行动。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581315
5.备注:
核终:不管啦 反正不让人马上补件就是东厂搞清算啦 钻法律漏洞又如何 DPP有少钻过吗?
郝明义是7.7党工 玩弄法律术语 大家抵制大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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