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rban (经营职棒要有良心)》之铭言:
: ‘现场记者告诉柯文哲日日春今抗议是要讲性交易合法化,柯文哲突然大笑说,
: 性专区,这不是童仲彦的题目吗?它要有一个法律,但全台湾一直都没有去做。’
: 有点常识的人应该都知道
: 2011年11月6日《社会秩序维护法》修正后
: 性专区制上路,将“罚娼不罚嫖”制度改为“娼嫖皆罚,但专区例外”
: 性专区已经有法律,而且这就是地方首长的责任
: 很遗憾柯文哲公然误导民众以为性专区没有制订法律
看到大家都说性专区中央有修法授权地方机关
柯屁垃圾渎职
让大家看一下社维法91-1
第 91-1 条
直辖市、县(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条例,规划得从事性交易之区
域及其管理。
很长很长就不列了
立委大人们很辛勤很努力
谈到性专区做了超多授权和规范的
很棒
但我程度很差只看得懂自治条例这三个字
自治条例
自治条例
自治条例
再来参考一下地方制度法第25条
第25条
直辖市、县 (市) 、乡 (镇、市) 得就其自治事项或依法律及上级法规之授权,制定自治
法规。自治法规经地方地方立法机关通过,并由各该行政机关公布者,称自治条例;自治
法规由地方行政机关订定,并发布或下达者,称自治规则。
又刚好只看得懂地方立法机关这五个字
地方立法机关
地方立法机关
地方立法机关
看来柯文哲不只当市长
超北市长
还身兼议长
这样破坏权力分立的法治国原则可以吗
干
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