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警察不谙英语,我打去驻日代表处,那边的工作人员帮我沟通,翻译得到的结果是
:这种情况一般提告结果是弊大于利,处理也麻烦,若损害不大建议就算了。”
怀疑代表处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无明明就很合理
今天国人出国看球遇到这种暴力事件
除了皮肉伤之外还有财损
看原文其实皮肉伤也不是什么小伤
我是不知道到底日本警察怎么说啦
毕竟原文也完全不懂日文只有代表处的“翻译”
但你一个代表处在国人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
不管当地警察怎么讲都应该站在被害人这边吧?
就算当事人真的不介意皮肉伤
那你驻日代表至少帮自己人处理财损的部分吧?
怎么是被日方搓汤圆搓掉?
更何况日本警察真的是那样讲吗?
干你娘我就不相信日本警察会建议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