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样的剧本
检察官声请羁押当全民英雄,还用杀人罪为羁押原因,
简直是正义代言人
而中立程序守护者的法官,继续帮检察官背锅
想也知道飙车撞死人杀人罪起诉最后一定无罪(变更起诉法条用其他罪判),
顶多判过失杀人(不好意思这个法定刑最重2年,凹到他有业务也最多5年)
然后法官判满法定最高刑度5年,还会再被酸轻判
我想以后司法官学院的分发,应该大家都会先填检察官了,
检察官高举正义之旗,有事有上新闻的先声押再说,反正交保责任法官扛
起诉都先起诉不合法律要件的重罪,反正起诉完求处重刑继续当全民英雄
因为平衡检察官(有罪、重判)和被告律师(无罪、轻判)中立立场的法官,
一定会判得比起诉还轻
检警、百姓一起骂法官恐龙,律师低调收完律师费拍屁股走人(超爽)
怎么感觉检、审、辩 是坐在法台下的检察官和律师最优势,
坐在台上的法官最弱势XD
以后变成法官抢著转任检察官也不须要意外了~
(法官转任律师去赚大钱的已经超多了,薪水x2倍还不用被骂)
喔,补充一下交保跟你杀5个人或10个人没有关系,只是确保你之后开庭会到而已
所以多会限制住居,每天向派出所报到再加限制出境
如果证据充分(监视器完全拍到画面)被告也认罪了,法官就算想杀了你,
也不能羁押你
因为你没有串证之虞。
交保 不等于 无罪,羁押 不代表 有罪。
但我还是觉得现在的台湾民情可能比较喜欢中国的公安、刑求来对待被告
几乎完全照抄德国刑法的台湾,毕竟国情与欧洲还是不同
就等立法院修法修回大清刑律了,一定很快就斩立决了
这就是现实,要了解并接受他,一味主张欧洲人权或喜欢大陆式刑法都没有用
等20年后
现在有修高中公民的这群孩子长大,变成社会中坚后,再看有没有变化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