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林姓村长参选人涉贿选 遭羁押禁见
(中央社记者卢太城花莲县12日电)花莲地检署查获首宗现金贿选案,林姓村长参选人以
每票2000元至5000元不等买票,4名选民坦承收钱,林姓村长参选人虽矢口否认,最后仍
遭羁押禁见。
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王怡仁今天下午表示,检察官江昂轩日前接获线报指称,花莲县万
荣乡某村村长参选人疑发放现金贿选。检方立即指挥警方深入查证,发现林姓村长参选人
于今年8月至9月间,与田姓桩脚分别拜访村落选民,并以现金买票。
王怡仁表示,检方查证后认为确有行贿买票犯行,于昨天指挥花莲刑警大队、凤林分局员
警分别拘提、传唤林姓参选人、田姓桩脚及受贿的4名选民到场说明。
4名选民坦承收钱,分别拿到新台币2000元到5000元,并将现金交由检察官查扣。桩脚也
承认帮忙买票。
林姓村长参选人到案后,虽否认犯行,检察官以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证人之虞,向花
莲地方法院声押,今天下午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王怡仁表示,花莲地检署目前立案侦查的贿选案90件,查获参选人贿选案件3件,检察长
黄和村呼吁参选人清白参选,并呼吁选民遇有行贿,应踊跃提出检举,检察官会积极侦办
,一旦查获行贿事实,会依规定核发检举奖金,法务部检举专线:0800-024-099。(编辑
:陈俊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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