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化粧品推3大新制 严重不良反应15天内

楼主: moriyako (何妨吟啸且徐行)   2018-10-11 22:42:36
化粧品推3大新制 严重不良反应15天内通报
联合新闻网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414223
卫福部食药署长吴秀梅上任后,积极强化化粧品与医材上的管理,食药署昨预告化粧品3
大新制,包含严重不良反应通报,化粧品追踪追溯、化粧品分级回收机制。化粧品过去即
有不良反应通报,新制新增“严重不良反应通报”且要求业者15天内完成通报,通报时间
比欧盟的廿天内还严格,否则将可依法开罚最高100万元罚锾,最快明年中旬公告上路。
食药署医粧组代理科长张家荣说,过去化粧品不良反应通报,多为消费者使用方式错误,
或是保存过久,逾期使用后产生皮肤过敏,严重不良反应通报则是要求业者针对消费者正
常使用或是合理使用化妆品引起人体严重不良反应,或是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或有危
害之虞,须在15天内通报至严重不良反应系统中,若情节相当危急,则可直接向食药署口
头通报。
不过,化粧品严重不良反应,不像药害救济,消费者可获得药害的补偿,张家荣解释,化
粧品不像药品是提供民众作为治疗使用,且药品对于民众的伤害,大于化粧品,目前并没
有规画不良反应的补偿制度。
张家荣说,食药署也同步建置“化粧品回收处理办法”,化粧品回收分为2个等级,一级
回收是指化粧品品质出现疑虑,包含含有违规成分、成分含量超过标准,或是添加危害人
体的成分等,都属于一级回收的范畴,二级回收系指行政违规或是标示违规;一级回收时
间须在1个月内,必要时,主管机关可要求在14天内,二级回收则是要求2个月内完成回收

也因应回收办法,化粧品业者也得建立“追踪追溯制”,化粧品制造业者为最前端,管理
到销售业者的最末端,举例来说,最前端为兰蔻、佳丽宝等业者,最末端为百货专柜或是
美容商店等,所有业者都需要保留上一手与下一手的资料,得保留五年。
张家荣表示,3大新制目前仍在预告期间,预告过后若蒐集意见顺利,最快将于明年中旬
前正式对外公告,届时业者若未依规定执行,将依化粧品卫生安全管理法24条开罚1万元
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开罚后会要求限期改善,限改仍未改善,可连续开罚,最严重
可勒令停业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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