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一根菸蒂火烧电脑公司 工读生判赔341万

楼主: medama ( )   2018-10-11 18:24:33
1.媒体来源:ltn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7801
一根菸蒂火烧电脑公司 工读生判赔341万
2018-10-11 16:19
〔记者黄捷/台北报导〕24岁余姓男子3年前读大学时,在新北市裕盛电脑公司汐科店担
任工读生,他因把一根未熄灭的小小菸蒂丢进垃圾桶,引发大火,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
公司大批货品被烧毁,损失惨重。林姓老板提告求偿,士林地院判余男应赔341万余元。
24岁余姓男子3年前读大学时,在新北市裕盛电脑公司汐科店担任工读生,他因把一根未
熄灭的小小菸蒂丢进垃圾桶,引发大火。(记者林嘉东翻摄)
消防队2015年5月1日晚上近10时获报,位于3楼的裕盛公司起火燃烧,立刻赶往救援,虽
然很快就控制火势,但公司铝窗被烧变形,大批货品毁损,4、5楼天花板也被燻黑;消防
员调查,起火点在垃圾桶内,里面有碳化严重的菸蒂及废纸,因而认定是菸蒂未熄引发火
灾。
因老板证称,当天他持灭火器冲进火场,发现火是从垃圾桶冒出来,他心里就有个底,隔
天余男更跑去跟他哭诉,说还有两个小孩,将来不知道怎么办,明明有把菸蒂熄掉,不知
道为何会烧起来,“很想自杀”。
老板说,他当时有骂余男“你怎么这么糊涂”,但因心疼这个小孩,还帮忙隐瞒到同年8
月底,直到余男要离职前,他才说:“这件事请总要收个尾,我不奢望你现在有能力还我
,但公司共损失快500万,我没有管好你,我也有责任,希望你签一张200万赔偿协议。”
不过,余男隔天拿了一捆10万元给老板,说剩下的再处理,后来就一直没有下文,老板再
打电话询问时,余男整个翻供完全不承认,才因此提告,求偿货品、营业、管理费用等损
失共425余万元。
余男开庭辩称,其他员工平时也会在3楼抽菸,火灾不一定是他造成的,且老板未能维护
建筑物安全,防免火灾发生,应负大部分责任,老板也能随时更改库存资料,除非能提出
进销货发票,否则不具效力。
但其他员工证词均指出,火灾前只有余男1人在起火现场独处,士林地院因而认定犯行,
刑事部分前年底依公共危险罪判拘59日,易科罚金5万9000元,目前已上诉高等法院审理
中;民事部分扣除公司举证不足的项目,上月底判赔341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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