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郑文灿:观塘案是马英九执政时期所决定的

楼主: semih (Sayginer)   2018-10-09 21:36:58
备注:环团误会了,当初说的是守护观新藻藻,而非大潭藻礁 !
还有这是马英九时期执政时期所决定的方案,现在换民进党时,开发面积已缩小90% !
https://www.facebook.com/chengwentsan/posts/1211513845666109
郑文灿FB
https://i.imgur.com/ufpr7lf.jpg
中油第三天然气接收站的环差案引起社会关注,这个政策历时长久、复杂性高,但我向来
认为,公共政策的讨论,一切都可以摊在阳光下:
第一,中油天然气第三接收站的设置,是因应大潭电厂扩建的需求,而大潭电厂扩建是为
了满足核四停建的供电缺口,两者是配套计画。台湾的能源转型,要把天然气发电比重提
高,一方面降低燃油、燃煤电厂的空污,二方面,也能够实践非核家园的理想。
第二,有些人引用我的脸书表达质疑,我也要向大家说明清楚。事实上,观新藻礁和大潭
海岸是两个不同的地点,一个在大潭电厂以南,一个以北,其中大潭海岸是在观塘港预定
地的范围。我的主张很清楚,就是“观新藻礁要保护、大潭海岸要调查”。我担任市长后
,委托中央大学进行大潭海岸藻礁生态调查,同时,推出国内第一本“海岸生态保护白皮
书”,订定各种海岸生态保护政策,成立“海岸管理处”,兴建“永兴藻礁生态教室”,
成立“藻礁巡护队”。这些作为都证明我们保护观新藻礁的决心,后续,我们会参酌各种
调查报告,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将观新藻礁保护区的核心区域指定为“自然地景”
,提高保护的等级。
第三,有些环保人士主张“藻礁零损失”,要把大潭海岸也划设为藻礁保护区,甚至是把
桃园市27公里的海岸线,全部划为藻礁保护区。针对这样的诉求,我认为必须以生态调查
为基础。县府时期,针对大潭海岸,没有调查,也没有指定为保护区。我担任市长后,采
取“先调查,后认定”的方式处理大潭案,而中央大学的调查结论,并没有建议要划设“
大潭藻礁保护区”。很可惜,有些人把我当年对观新藻礁的承诺,移花接木到大潭海岸,
虽然执政者要承担一切,但扭曲事实的指控方式,会让问题失焦。
第四,马英九总统时代,因应核四停建,做出“大潭电厂扩建、中油兴建三接”的重要决
策。104年6月16日,当时的经济部长邓振中还特别拜会市府,表达马政府兴建中油第三接
收站的决心,希望市府支持。我当时还告诉经济部长,这个开发案必须经过环评,才能降
低生态冲击。当时的第三接收站规划要填海造陆,直接把海岸埋覆,预计要辟建232公顷
,是现在回避方案23公顷的十倍大。在马政府时期,我还没有担任市长,从桃园县长到桃
园县籍立委,都没有人反对马政府的中油三接计画。
第五,我上任后,市府委托中央大学做大潭藻礁调查。结论报告显示,大潭地区有藻礁地
形,但活体藻礁数量并不多,因此,该报告并未建议市府将该地区划设为藻礁保护区。但
我们也将调查报告提供中央及台电、中油等单位参考,后续中油也提出替代方案,将第三
接收站的方案,将使用的大潭海岸缩减为23公顷,约为原来的十分之一。现在,曾提出
232公顷方案的人,却大声批评现在这个已缩减为十分之一的替代方案。
第六,桃园市政府执行“藻礁污染源管制计画”,稽查了工业废水10,261次、裁罚996次
、停工处分41家次,稽查告发率高达9.7%,总共裁罚了2.35亿元,远高于全国环保单位平
均值;此外,推动环检警结盟,查缉重大环保犯罪,升格前102-103年共勒令停工12件,
升格后104-107年勒令停工大幅成长至41件。正因为市府严格执法,所以,观新藻礁保护
区生态复育状况也相当良好。
选举快到了,我知道这段时间的政治攻击很难避免。但“台电大潭扩建、中油兴建三接”
,是在马英九前总统执政时期所决定的,现在,蔡总统一样必须面对用电的挑战,两届政
府所面临的中油三接的困难是一样的。
针对中油三接环差通过,市府将负起全程监督的责任,要求开发单位做好藻礁生态与其他
稀有生物的保育。至于大潭藻礁位于第三接收站开发范围外的约209公顷部分,中央农委
会林务局已经启动生态研究,等调查报告完成,市府会和林务局研议适当保护等级,采取
最佳保育方案。市府的执法标准很清楚,如果未来开发过程中造成藻礁生态破坏的重大事
件,将会要求立即停工改善。
桃园海岸生态保护白皮书:https://goo.gl/enJ6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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