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猥亵未满12岁继女14次还拍下影片 狼继父

楼主: RRADA (HIRO)   2018-10-09 14:49:57
1.媒体来源: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猥亵未满12岁继女14次还拍下影片 狼继父判10年
3.完整新闻内文:
2018-10-09 13:32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这个继父真的禽兽不如!高雄一名39岁男子阿郎(化名)涉嫌
长期猥亵未满12岁的继女,前后多达14次,还拍下猥亵影像、照片,铁证如山,被妻子发
现后暗中报警提告,高雄地院一审将他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乘机猥亵等罪等14罪,以及
13件强制使未满18岁之人被拍摄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应执行10年。
被害人母女并附带民事求偿,法院判这名狼继父须赔被害人母女30万元。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39岁的被告阿郎与被害女童的母亲于2010年12月间结婚(已于2017年8月间离
婚),阿郎与女童为继父女关系,但阿郎明知继女于2013年12月间年仅9岁,竟为满足自
己性欲,某日半夜乘继女在他们夫妻间熟睡而不知抗拒之状态,褪去女童裤子,再褪去自
身所著裤子,并以下体磨蹭继女私处,猥亵得逞。嗣因老婆因床铺摇晃而惊醒,发觉上情

其后,继女母亲为避免老公再侵犯女儿,让女儿独自住3楼房间,未料,阿郎仍不放过继
女,涉嫌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间多次趁老婆工作不在家,进入继女房内,强脱继女
衣裤猥亵,继女虽以手推、脚踢方式反抗仍被猥亵得逞,多达13次,继父阿郎并将猥亵继
女过程,以SONY手机拍下,相片高达57张。
后来因被害女童的母亲从老公移动电话内发现女儿的猥亵照片多达57张,匿名寻求高雄市
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协助,经该中心人员通报员警处理,并查扣该移动电话,
全案才东窗事发。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5455
5.备注:
SONY的夜拍是蛮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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