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欢乐赏萤季变调!妇摔落山沟亡 区公所判

楼主: qq204 (好想放假...)   2018-10-09 14:05:40
1.媒体来源:
自由
2.完整新闻标题:
欢乐赏萤季变调!妇摔落山沟亡 区公所判赔
3.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王俊忠、万于甄/台南报导〕70余岁谢姓老妇于2014年5月3日到台南市楠西区梅岭赏
萤,晚间回程时失足摔落4公尺深的山沟伤重不治。台南地院法官审认楠西区公所有主管
路段安全、照明设施不足的管理缺失,对谢妇的不幸身亡要负一半责任,判区公所要赔
167万多元给谢妇3名子女,此案还可上诉。
举办多年的南市楠西区梅岭赏萤季于二0一四年五月发生老妇失足摔落山沟死亡憾事
。(资料照,记者王俊忠摄)
举办多年的南市楠西区梅岭赏萤季于二0一四年五月发生老妇失足摔落山沟死亡憾事
。(资料照,记者王俊忠摄)
楠西区公所表示,会对此案提上诉,因谢妇走的路线并非公所规划的安全路线,公所希望
民众若上山赏萤、赏梅,能遵守公所规划的安全路线。
谢妇的子女指控,其母于2014年5月3日傍晚到梅岭赏萤季参加赏萤活动,晚间8点半许回
程步行到梅岭观音步道通往二层坪停车场方向路段时,这路段原有宽度约7公尺,因通过
山沟处设有过路箱涵,但因楠西区公所当时规划设置不当,使得过路箱涵只有5公尺宽度

谢妇子女说,因此,这段路在山沟交会处的路面遽然缩减2公尺,且过路箱涵仅在两侧设
置高约15公分的路缘石,以阻绝人车坠落,但铺上水泥柏油后几乎与路面等高,失去阻绝
人车功能,加上是风景区的山区道路,日落后视线不明、未设路灯,使得谢妇沿道路路缘
行走时,因天色昏暗,失足坠落深约4公尺的山沟,送医仍伤重不治。
楠西区公所反驳指公所对此路段过路箱涵设置与管理并无缺失,因赏萤环境不能有人工光
害,也难在山区小路普设照明设备,谢妇夜间行走时应视天色自带照明设备,这过路箱涵
设置多年,不曾发生人、车意外事故;且谢妇疑似心肌梗塞,跌落山沟死亡与路面设置管
理无相当因果关系。
法官查指,此路段依法应设警告标志、反光标线、夜间照明或其他安全措施,区公所没有
设置,是有管理上的缺失,因为这处过路箱涵没设置警告、反光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区
公所有管理、维护上的缺失,与谢妇摔落山沟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
不过,法官也说,谢妇是回程才发生事故,可见不是第一次行走该路,其明知此路无夜间
照明,却未自备手电筒或跟着有带手电筒者谨慎前行,发生这事故,谢妇本身也要负一半
过失责任,审酌谢妇3名子女求偿的殡葬费与慰抚金,判区公所共需赔偿167万多元。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75010
5.备注:
文组的顶点思考模式就是跟常人不同
想必文组都是开探照灯赏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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