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嫌牛肉面太贵没付钱走人? 遭爆料医生:

楼主: chirex (铁石哥_不含铜锂锌)   2018-10-09 09:05:10
※ 引述《dick929 (朝廷鹰犬)》之铭言:
: 我叫做基德,是名法盲
: 当你去吃面的时候,店家所贩卖的是称为食物的商品时,客人去吃面的行为就等于是购买
: !!!
: 然而当员工端出碗面给你看,再对你说出“嫌贵可以不要吃”时,顾客理解成“嫌贵可以
: 不要买”是很正常的,这表示店家已经明确的表示:同意顾客可以因为“嫌贵”这个理由
: 而解除这次的买卖契约~
: 以上是本法盲的见解~泄泄指叫
不对喔,嫌贵可以不要吃,
但店员没说嫌贵可以不付钱,
或是不好吃免钱喔。
你嫌贵可以不要吃,但钱还是得付,
下次不要来这家吃了。
这才是买卖成立。
不然像坑丁或是菜小粥清那种情况,
你夹完了,嫌贵可以不付帐吗?
还不是得乖乖先付完帐才能走人,
不就等于吃霸王餐。
要老板或店员说出你可以不用付钱,
才是取消交易的关键,
而不是以‘吃不吃’当关键点。
在法律的攻防上,往往差一个字就差很多了。
懂~~~
所以下次遇到这种太贵的情况,
要记得问店员,太贵了,我吃不起,
能不能不付钱?
对方同意了,你才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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