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铭言:
: ※ 引述《Katsuyuki118 (雾切响子我老婆!)》之铭言:
: : 母亲悲伤绝食而死,他则被刑求手指插钢针、打到断牙、脊椎受损终生未愈、撞柱自杀却
: : 被急救回来再拖回去继续打──当时年仅17岁的李石城,或许怎样也想不到那是他后来的
: : 人生。据促转会提供资料,由于二二八事件后,台湾省工作委员会逃窜至山区活动,李石
: : 城在表哥招募下进入地下党人组建之“青少年先锋队”,而当国民政府查缉省工委会,鹿
: : 窟便成了炼狱。
: 其实这篇报导我看不太懂耶
: 我以为我眼花 但根据报导里李石城确实确实是加入地下党
: 到底哪里来的冤狱阿?
蛮有意思的案子,而且在我的故乡台北县,稍微研究一下
简单引一下维基还算中性的段落
“近代台史学者针对“鹿窟事件”的研究结果,常以当年官方判断错误为出发点。指出当
年鹿窟事件中,由于当地对共产党的认识之匮乏无知,被官方判定、宣告为共产党人者
多为冤案。”
显然高凤仙等人都是秉著这类观点去查的
“国民政府杀人=错误判断”
我不知道这个前提对不对,
以现代人权的观点当时很多裁判、施刑的做法都是绝对恶的
但如果抛开前因脉络,变成只要是“国民党做的=错”,那在逻辑上也是有问题的
到底现在的促转到底是真正就人权角度检视历史,还是促咪的追杀党国呢?
‘但以当时主导搜查的谷正文口述,则有这样的一段:“这里的共产党成员参与地下组织
的证据,在我参与肃谍工作以来,真可谓空前绝后的完整。他们个个不但白纸黑字地写
明加入共产党,还全数捺了指印为凭,只不过这些文件最后都被杨上级给烧毁。”它段
亦有说当地民众与带头者其实都并不了解共产党就加入了,村民大多不明究底加入共产
党这部份的认知与台史研究观点符合,但当年国府判决招募人加入组织者死刑,被招募
而加入者一律施以徒刑,并未无知者即无罪。’
这段落更有意思了
首先当年的调查者声称这个案子证据是空前绝后的完整,但记录已被烧毁
所以这段落可不可信?不觉得完全是编造的,但毕竟空口无凭,总之先打个问号
但现在那位出来促转的李老先生自承自己确实加入了“青少年先锋队”
总之这件案子从头到尾不会是空穴来风的
称呼是件“冤案”也太奇怪了吧
本土派经常强调台湾主体意识,在中共意图侵吞台湾的前提下,基本上是也反对中共的
但一个明确是中国共产党体系暗中运作下造成的案子,却还是以“冤案”来概括
到底是?
也就是只是台湾人,加入共产党也没关系囉?
搞不好这些乡民村人都是统派也没关系囉?
这样,卢丽安、王毅夫不就也解套了?
我们就现代人道观点确实应该谴责刑囚,对当年的调查结果二次调查也无可厚非
但当事人都说自己加入共产党了,我们到底有什么理由觉得这东西是“冤枉的”
今天我被朋友拉进一个帮派,签字画押了,我也承认自己确实有加入
之后两天新闻播报竹联四海火拼,我只是在家吃著方便面看新闻
很无辜吧?
但警察马上外送麦当劳,然后我就被以组织犯罪条例连坐了
呃,他们在火拼,我在吃方便面,我又不知道他们会火拼,我无罪,你冤枉我
这样的逻辑也是很神奇的
促转应该检讨的是人权争议吧,是调查是否有栽赃诬陷吧?
是犯罪施惩刑度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吧?
这些我也支持阿
但不管什么样,明确加入共产党被调查的人怎么能说是冤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