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何有人会虐童?

楼主: twlight2013 (光之城)   2018-10-05 11:15:56
虐童案件多!政院修《刑法》 虐死童至少判10年、终身追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309/1126858.htm 2018/3/9
虐童案件层出不穷,行政院会8日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加重凌虐幼童致死者的刑责,虐童者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凌虐幼童致重伤则处5年至12年有期徒刑,且不受追诉权时效限制。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指出,现行虐童案以伤害及重伤害判决,
分别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幼童被伤害致死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根据卫福部统计,我国每年通报儿童受暴案件高达1万件以上,
2016年受虐致死儿童有127人、去年1月至9月就有118人,
可见现行法令仍无法遏止虐童问题。
因此,行政院会8日通过《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对凌虐幼童致死者加重刑责,可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凌虐幼童致重伤则处5年至12年有期徒刑,且不受追诉权时效限制;
盼透过修法,有效改善我国虐童问题。
陈明堂强调,儿童是特殊对象需被保护,
为回应社会期待,法务部针对凌虐幼童修法,加重刑责,保障幼童生命、身体及心理;
另外,为加强保护出生婴儿,草案也增订生母杀甫出生子女,
限于“不得已之事由”才适用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宽减要件”。
法务部进一步说明,“不得已事由”由法官依具体个案综合判断,
例如遭性侵所生子女、有身心缺陷障碍或难以治疗的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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