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苏医师 柯P仲介器官疑云why我相信葛特曼

楼主: anydanyd1992 (sdhasdk)   2018-10-03 20:50:25
这事件到目前为止有两个医生出来认证台湾医界(某些不良
医生?)如何转介台湾等不到器官的垂死病人去大陆移植器官。
一个好像是洪姓医师吧,在电视上说什么台大医院
有个阿姨还是阿姐的,如果是经济许可的需要器官移
植的垂死病人,就会去找那位阿姐,那位阿姐会替你
处理好后续事项。
一个就是这位苏医生,他认证曾有掮客找上他要
转介病患,当然苏医生是拒绝了,不过苏医生拒绝,
不代表台湾其他所有医生都这么有良心,会全都拒绝,
毕竟台湾一年那么多有钱人去大陆换器官也早就不是什么新闻了。
至于柯文哲有没有参与转介器官的事件,简单说就是
葛特曼手中也没有证据,那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但是啊,这事件后面其实还是有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存在的。
各位还记得柯文哲在200X年那次被葛特曼采访关于替屠杀
这本书作证的那次访问吗,也就是柯文哲最后说the story
seems okay的那个,这里我们假设都先相信柯文哲的说法,
而葛特曼在说谎好了,依照柯文哲的当时说法是什么呢,
我记得没错的话,柯文哲应该就是说有个台湾的外科医生
去中国把酒言欢,替病患谈到半价亲友价器官,然后中国医生
还跟跟那个台湾的外科医生挂保证说大陆器官来自法轮功,
品质绝对一流,可以放心使用。
我们这里相信柯文哲的说法,也就是柯文哲自己本身不开刀,
术前不会接触到病患,手中自然就不会有需要器官捐赠的病患,
所以掮客根本不可能找上他,他也理所当然不可能去大陆当
中间人仲介器官。
但就算上述所有全部为真,其实出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在的,
那就是柯文哲口中的那个取得半价优质器官价的外科医生到底是谁?
从这几天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得知,任何形式的器官买卖就是
一件违反国际医学伦理的事情,而且这也不单单是只有道德上
的问题,至少在台湾医师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里面,仲介器
官移植买卖者,不但有刑责,要处以罚锾,甚至情节严重者会
被吊销医师执照。
而带年老病患去去大陆跟大陆医生把酒言欢,而杀价杀到取得
亲友半价的优质器官,这种行为毫无疑问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做出如此严重违反医学伦理行为的医生倘若被揭露,
将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吊照的可能性存在。
当然,柯文哲说那个去大陆拿到半价器官的外科医生不是他,
就算真的不是他好了,但至少这位医生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
这点总不会错吧,那我们应该能合理怀疑这位柯文哲口中的去
大陆仲介器官的外科医生就算不是柯文哲的师长或同事好了
,至少也该是柯文哲现实中真的认识的某位有名有姓的医生吧。
那么,既然这位外科医生仲介器官买卖的犯行如此明确而重大,
请问身为台湾良心的柯文哲医师难道没有责任主动将此严重违反
国际医学伦理的恶劣行径进行揭发,让全台湾人都知道这位去中
国仲介器官买卖的外科医生的真名为何吗?
总不会这个the story of two surgeons也跟五大弊案一样
也是柯文哲从电视上看来的吧。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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