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爆料烧肉店回收剩肉遭求偿500万 女工读

楼主: nksp (Tu m'aimes?)   2018-10-03 14:54:16
去司法院网站查了一下,还没有此案的判决书,应该是记者抢先报导出来
搞不好双方当事人都还没收到判决书文本,此案判决书上网也大概要等个半个月左右
不过倒是有相关案号资料: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诉字第2731号
http://d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p=WDLSXxBHltEvt93yhlEkfFgFu3iyK4jx6IzrWW5qjWU%3d
原告 乐爱餐饮事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黄文成
有这二样资料就够了,喂狗发现下面这些资料:
核准变更资料
变更日期 公司名称 公司所在地 代表人 资本额
1070309 乐爱餐饮事业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庄区后港一路147号(2楼) 黄文
成 29000000
1051012 乐爱餐饮事业有限公司 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4段49巷4弄6、8号 黄
文成 29000000
再继续喂狗确认这地址就是忠孝Sogo后面的“极野宴”
同样也确认了 “极野宴”、“野宴”、“大目黑”都属于同一集团
http://www.yayan.com.tw/damuhei/about.html
营业登记同样也列出了其他分店资料:
A-153331471-00003-8 乐爱餐饮事业有限公司 台北市南港区忠孝东路七段371号
B1A 餐饮场所
F-153331471-00002-2 乐爱餐饮事业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桥区中山路1段46号5F
餐饮场所
H-153331471-00005-7 乐爱餐饮事业有限公司 桃园市八德区介寿路一段728号1楼
B-1柜 餐饮场所
O-153331471-00004-3 乐爱餐饮事业有限公司 新竹市东区林森路18号12楼 餐
饮场所
随便查几间发现大部分都是在百货或是家乐福等商场,应该都是美食街店面
https://opengovtw.com/ban/53331471
啧啧,事业做真大啊!
而新庄总公司地址看Google街景很像一间工厂 看建筑物上面的Mark也有野宴的图样,再
次确认无误
https://i.imgur.com/15wcaYw.png
https://i.imgur.com/l9JKD4P.png
同一个地址下面有登记其他公司与负责人
公司名称 虹宴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姓名 黄屘
跟此案原告负责人黄文成同样姓黄,且黄文成也持有虹宴餐饮股份,看起来是家族企业呢

再去查这间资料,哇靠,全台湾都有他们的分店,店名也不一定是野宴而是其他名称
因为资料太长我就不贴了,可自行点入查阅
https://opengovtw.com/ban/53422541
而且其中二间分店地址也刚好是乐爱餐饮的分公司地址
乐爱餐饮事业有限公司极野宴大食代大直营业所
台北市中山区金泰里乐群三路218号
乐爱餐饮事业有限公司野宴万华桂林营业所
台北市万华区仁德里桂林路1号
桂林路1号就是家乐福桂林店,出事的是在4楼的野宴
看到这里发现,这家族事业做那么大,却不好好改善用餐环境,
为节省成本手段让人看不下去而检举
被检举还不好好检讨还告一个小女生 搞到人家自杀 一个小女生财力势力有比你们大吗?
这种鸡肠鸟肚,不敢为自己的错事负责的心态,还敢开店?
被检举拒吃爆料只是刚好而已 希望你们的总公司环境也能符合食安卫生管理法令
选举快到了 伟大的 想要人民安居乐业的市长候选人 不去抽查一下吗?
等判决书上网公告后 再考虑贴上来
对了,请楼下乡民帮我贴一下“不自杀声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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