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赢了!党产会追征 8.6 亿 法院裁定声请停止执行
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 2017 年6月 14 日作成党产处字第 106001 号处
分书,认定台北市中正区公园段1小段2地号等 458 笔“国有特有房屋基地”
是国民党不当取得的财产,且该土地均已被征收或移转第三人而无法返还国家,
所以要对国民党的其他财产追征8亿 6488 万 3550 元。国民党不服党产会处
分,提起行政诉讼,并向法院声请于本案诉讼终结前,停止执行党产会所做处
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该处分认定相关土地是不当产产,不应停止执行,
但国民党已有相当党产被禁止处分,因此裁定党产会不应追征 8.6 亿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党产会要追征8亿6千余万元,金额颇钜,为避免日
后若进行金钱赔偿程序时,国家将负担过重的金钱支出,导致社会资源无谓耗
费,因此法院认同国民党主张,这是将造成难以回复损害的急迫情事。
此外,北高行认为,国民党尚存的现有财产中,除了党费、政治献金、竞选经
费的捐赠、竞选费用补助金及利息外,原则上都已被推定为不当取得的财产,
并依法禁止处分,足以确保日后若党产会胜诉确定,能追征到足额财产,也能
避免国民党脱产,基于以上理由,北高行认为党产会不应再向国民党追征 8.6
亿元。(丁牧群/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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