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花县府推自付拆除违建费 遭议员反对7度封

楼主: kivan00 (Kivan)   2018-10-02 17:50:55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完整新闻标题: 花县府推自付拆除违建费 遭议员反对7度封杀
3.完整新闻内文:
花莲0206地震市区有4栋大楼倒榻,有人检举县府摆烂未拆违建引民怨,因全县有超过三
千件违章待拆除。去年度议会通过的违建预算竟只1000元,今年也只有20万元,县府今在
临时会再推“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收取费用自治条例草案”,订定收取费用标准,让违建者
自行负担代拆费用,但是多数议员反对,第7度遭封杀。
花莲县府今年度岁出129亿元预算,但违章建筑处理业务费被议员砍至20万元,其余全数
过关。县府建设处长邓子榆今在临时会预备会再推“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收取费用自治条例
草案”,邓说,此案从民国2000制定,陆续已6次送议会审议,今是第7次。
邓子榆表示,依据建筑法96条规定,违建经由强制执行,应该由被拆除人付费,内政部营
建署也希望各县市以自治条例制定。目前全台已有台北市、新竹市、云林县、嘉义县、台
南市及金门县通过上路,盼借此吓阻违建。
议会建设小组召集人施金树说,多数议员都觉得在花莲大环境经济不好,若是拆除费用由
民众来负担,会制造不少社会成本。违章建筑“不可取,非常讨厌”,但也没达到可恶可
恨,在座包括议员、县府官员局处首长等“没有违建的请举手?几乎99%没人敢举手”,
这是历史共业,几乎家家户户大大小小都有违章建筑。
议员郑乾龙说,现在正值选举,此案还是“先退回”交给下一届新的民意来决定,比较客
观。议员笛布斯‧顗赉也附和郑意见。
县府有官员无奈地说,自2006年迄今每次提案对违建屋主收取拆除费,都被议员搁置,“
议员都推给下届,是还要延几届?”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3399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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