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差7天就满14岁 怕他兵变初尝禁果反而害了情郎!
李姓男子去年接到兵单,女友为了不让男友兵变想献身,提议到外婆家亲热,李男一时冻
未条,与还有7天才满14岁的少女初尝禁果。少女事后央求母亲帮她主持婚事,才说出2人
已发生关系并私订终身;社工得知后通报,李男惨遭法办。由于少女未满14岁,无法获得
缓起诉,因此检方依奸淫幼女罪起诉。
检方调查,19岁的李姓男子国中时代因家庭欠缺功能,曾被送到育幼院安置,结识了当时
年仅11岁的女童,二人在育幼院相互照顾,青梅竹马。事后二人虽各自回到家庭,仍持续
联系交往,李男去年2月接到兵单即将入伍,恋情正火热的2人不想分开,少女也怕男友兵
变,因此下定决心私订终身。
少女满14岁前一周,带着李男到外婆家初尝禁果。少女返家后喜滋滋跟妈妈透露初春情事
“我已经跟他私订终身了,决定非他不嫁”,让少女母惊吓不已,直问发生什么事,少女
才一五一十向母亲说2人已发生亲密关系。
少女母亲询问社工“未满14岁可以跟男朋友结婚吗?”社工惊呼“不可以”,甚至得知2
人已发生性关系,紧急通报警政系统,要求少女母带女儿验伤,并报警处理。
李男到案坦承2人互爱,已有结婚打算,才发生性关系,而少女也向检警表示不想告老公
,其母也表示考虑让女儿念完书就让两人结婚。
检警认为,少女在未满14岁即与李男发生性关系,虽2人是你情我愿,但情轻法重,检方
衡量再三,日前仍依奸淫幼女罪嫌起诉李男。法界表示,若李男再忍7天的时间,检方可
依职权予以缓起诉处分,给他一个自新机会,但遭到起诉,他就可能就得面临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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