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爽小孩嬉闹 捷运上大骂五字经2次 法院

楼主: chpen (元)   2018-09-30 23:35:33
1.媒体来源:
联合
2.完整新闻标题:
不爽小孩嬉闹 捷运上大骂五字经2次 法院罚3千元
台北一名余姓醉汉,去年8月晚间搭乘台北捷运,因小孩在车厢内嬉闹玩耍,当场接续辱
骂2次五字经,遭依公然侮辱罪起诉。士林地方法院认为,余男缺乏尊重他人名誉的法治
观念,且否认犯行,处罚金3千元。
判决指出,余男有酒精依赖,余男和前妻搭乘捷运,因车厢上小朋友嬉闹,怒骂五字经,
遭依法送办,当晚11点多酒测值高达1.3mg/l。余男辩称,告诉人用“不友善的眼神”回
答那些不是他的小孩,只是发生口角,并没有说脏话。
告诉人在法庭上证称,去年8月25日晚上8点多,带着2个女儿搭捷运,在士林至剑潭站间
,车厢有许多小朋友嬉闹,当时有跟被告说“不是我的小孩”,但自己还是跟小朋友说“
小声一点,因为有人生气了”,余男就站起来骂五字经2次。
车厢上的证人称,当下有跟余男说“小孩在不要骂脏话”,余就呛声“好胆再说一次”,
接着拿起手机录影。证人按下紧急铃,余男的前妻见状,也用手机拍摄,双方为抢手机发
生争执,前妻怒告对方犯强制、伤害罪,经查已不起诉处分。
判决书指出,证人与告诉人只是同车厢乘客,无利害关系,不用冒伪证罪风险,且告诉人
有陈述被告还辱骂“大抠耶”,但证人证称没有听见此部分。
法院审理时,余男说当天意识清楚,知道发生争执的经过、内容。法官认为,余行为时,
并无精神疾病,审酌被告因与告诉人发生口角争执,非理性沟通,在北捷车厢大声辱骂告
诉人,缺人尊重他人名誉,处罚金3千元,可易服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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