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网络平台转载新闻 须先获授权
(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北京29日电)中国国家版权局今天约谈百度、新浪、腾讯等13家网络
平台代表,要求坚持“先授权、后使用”原则,未经授权不得直接转载,且主动标明作者
及来源,且不“歪曲篡改标题”。
根据中国国家版权局微信公号公布内容,此举是以7月间中国相关单位联合展开的打击侵
权“剑网2018”专案行动,作为执法依据。
公布内容提到,中国国家版权局今天共约谈趣头条、淘新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度
百家号、微信、东方头条、北京时间、网易新闻、搜狐新闻、新浪新闻、凤凰新闻、腾讯
新闻等13家网络平台代表,针对专案执行时发现的突出问题作出要求。
根据公布,中国国家版权局要求这些业者进一步提高版权保护意识,确实加强版权制度建
设,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具体要求包括,若直接转载传统媒体作品,要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中国著作权法基
本原则,未经授权不得直接转载他人作品;依法转载时要主动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来源,
不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原意。
此外,若是用户转载他人的作品,也要确实强化用户管理,须在显著位置提示用户“遵守
著作权法,不违法转载他人作品”;且要有效防止用户未经许可违法转载他人作品、洗稿
等侵权行为;对多次侵权被投诉的用户,应采取列入黑名单、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惩治措施
。
中国国家版权局表示,下一阶段,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将重点打击网络转载领域存在的各类
侵权盗版行为,引导网络企业加强版权自律、规范版权管理,推动网络平台与权利人(组
织)、版权相关联盟(协会)展开版权合作、探索符合需求和传播规律的转载授权模式,
维护版权秩序。(编辑:缪宗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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