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陈惠敏_矫正署必须改革,毒品滥用才能减少

楼主: todao (心里有数)   2018-09-28 03:35:00
其实陈小姐所讲的,嘛毋是讲无道理。
犹毋过,戒治所囥伫法务矫正系统之下,敢诚实拢无伊的价值?这部分无看着伊有较详细
的说明。
一般来讲,食毒的人会当自愿去病院接受“生理改毒”,伫专业医护人员照顾之下,来完
成“勒戒(lik8-kai3)”。
若是予警察掠著,就会送去看守所的“附设观察勒戒所”进行隔离+勒戒,彼就是用强的
矣。
伫看守所观察勒戒了后,若所方认为犹无完全改掉,就会由法官裁定送去戒治所,伫戒治
所进行第二阶段的“心理戒治”,这阵就会派社工佮心理人员来帮助收容人处理社会佮心
理问题矣。
一个人会食毒,佮个人和(ham5)环境拢有关系,这两个因素互相影响,才开始去摸著这款
物件。
所以戒治所予矫正系统来管理有一个优点,因为怹是用强制隔离的方式,所以收容人会当
伫这段时间佮原来的社会关系暂时脱离,伊有机会来体会新的环境佮身体状况,较袂去受
著原来生活的干扰。
所以伫香港,虽然怹的改毒制度真先进,嘛仝款伫矫正系统设置戒毒所,予惩教署负责犯
罪人士改毒的工课:
https://www.nd.gov.hk/tc/1.htm
所以若欲一下就共全部的戒治所拢换予卫福部管理,我是感觉会当阁加讨论看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