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8-09-27 15:35:56※ 引述《klm (唐吉柯德的宿命)》之铭言:
: 从这新闻大概可以看到台湾法官判案用的‘证据’
: 1.你的车牌 (完全无视你是否有重新申请或办过遗失)
: 2.受害者的‘鉴定’(戴着安全帽的背影都可以认人,是写轮眼还是白眼)
: 3.当事人无被认可的不在场证明 (你老妈 你老妹都不算 天天挂一个密录器在身上?
这样的证据 是真的很可怕
常识或务实上 要抢劫
一定会隐藏自己的身分
蒙面、手套......等等
而车牌这种事
我也看过不少新闻
机车骑士被警察盘查的原因
是因为 拿抹布挡车牌 或是改装物 档到车牌
所以 一个人不遮车牌 跑去强劫
99%不是自己车
司法人员竟然完全不知道这点
没把车牌当无效证据
而人证部分 本来就不能单凭人证来判罪
何况还是戴安全帽的情况
竟也采信
我觉得在这种司法环境下
政府应推出 免费的性侵犯监控脚镣或手环
让民众可以依自己意愿 自愿去申请来戴
这样随时能有不在场证明
比较能避免被司法单位随机制造冤案 抓去做绩效
冤案对受害者造成的痛苦
绝不只是失去自由而已
也是对心理极大的折磨
人的心情如果不好 免疫力会下降
会生病 得癌症的 这点医学上都有证实了
这个被关的人 如果多年后生大病
这些司法人员都该负担一切医疗费用
绝不该是单纯的 冤案一天5000这个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