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ojet (喵球)》之铭言:
: 我认识一个歪唧唧网友,在ptt乱影射别人有不正常关系。
: 被人扬言提告时,还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笑说自己嘴的很开心,然后自豪自己说的话
: 自己承担,可以去台湾各地旅游。
: 好啊 人家真的提告了,却装孬啦,警局不去做笔录也罢,但检察官传唤你两次,你都没有
: 事前请假,从头到尾都没出面。
: 我完全不懂您在想什么呢? 歪gg?
: 在ptt大放厥词 说当被告时
: 出庭当作去郊游
: 结果 您从头到尾都没出庭
: 的确 你的言论在我眼里 看就像小鸟言论 微不足道 道个歉就没事了 结果检察官都合
: 法传唤你两次了 你却不出席。
: 我实在很好奇 这场官司要怎么走下去?
: 检察官真的会为这种妨碍名誉的小案件,去拘提被告吗? 还是不起诉呢?
: 看你对AS的提告那么敷衍 ,不过想想毕竟是在高雄 你要南下确实不方便。
: 但我在ptt被同一个嘉义人乱告两个案件,要南下嘉义两次,都只能乖乖请假出庭。
: 看你这样都不出庭 似乎没事 突然觉得我干嘛当乖宝宝 傻傻出庭干嘛呢。
: 说到底 无故不出庭被拘提通缉机率有多高? 我可不可以也比照不要出庭?
: 毕竟跟公司掰理由请假 是很麻烦的事情
原po你好 看到几个关键字 我想我就是你文中的歪唧唧网友
请不要公布我的个资 我不是装孬我是真的孬 谢谢
但我被告我骄傲
我有google查
证人不到的部分
刑事诉讼法 第 178 条
证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到场者,得科以新台币三万元以下之罚
锾,并得拘提之;再传不到者,亦同。
前项科罚锾之处分,由法院裁定之。检察官为传唤者,应声请该管法院裁
定之。
对于前项裁定,得提起抗告。
拘提证人,准用第七十七条至第八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一条之规
定。
那被告不到的部分
刑事诉讼法
第 75 条
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者,得拘提之。
第 306 条
法院认为应科拘役、罚金或应谕知免刑或无罪之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
正当理由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陈述迳行判决。
以上都google来的 有错的话抱歉
光看法律 我好像有机率真的可以人不用去
可是做人真的是守法就好吗?我相信还是有道德上的部份
不然当初也不会苦口婆心跟你说这么多
甚至乖乖站稳给他告 你也能知道你不是一个人 我也给他告
我觉得做人不要互相为难 检察官传我两次的部分是假消息
我非常孬 不可能传唤不到 谢谢
对啦整个八卦板都是我的个版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