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还是看水利署、河川局的核销项目吧,
如果治水项目有包含宣传费、活动费,
为什么不能靠办活动来宣传治水、防灾观念?
如果补助项目有包含为什么不行?
如果要达到宣导效率最大化当然是活动要吸引人,
最好是有礼品可拿,人潮才会聚集达到宣导效果,
至少可以趁这个活动来宣导防洪、治水、防灾的观念,
否则硬件再怎么好,人没办法配合才是浪费钱,
更何况连硬件设施都不足,
我也讨厌民进党,但除非水利署、河川局说不行,
不然治水措施里面宣传防治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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