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中国火腿肠寄到家 没吃到还被起诉
[记者杨政郡/台中报导]从掏宝网买东西要注意!有些禁止输入的检疫物,如肉干、肉
松等制品,如随身携带入境只要没入及罚款就好,如果是从掏宝网订购运输入境,是有刑
事责任。庄女从掏宝网订购一包中国制产的火腿肠(约人民币288元),被依违反动物传
染病防治条例起诉。
民众带部分都知道,活的动植物必须申请检疫许可才能入关,但许多加工动物制品也需检
疫,必需经许可且检疫才能入关,如动物肉类(新鲜、冷藏、冷冻及经煮熟者,含真空包
装者):牛、羊、鹿、猪、马、驴、骡、鸡、鸭、鹅、火鸡、鸽、鹌鹑、鸵鸟、鼠、袋鼠
… 等肉类。 加工肉类(含真空包装者):干燥或醃制肉类,如肉干、肉松、肉燕皮、酸
肉、香肠、腊肉、热狗、火腿、鸭肾、鸡翅、凤爪… 等。内馅含肉产品,如肉粽、肉包
、肉卷、牛肉丸、贡丸、精肉团、水饺、披萨、月饼、杏仁饼、鸡仔饼、三明治、汉堡、
肉松蛋卷、肉松虾饼、含肉机上餐食或餐盒… 等。含肉之液态汤类、含肉夹馅粉条等,
肉眼可明确辨认内含肉类、杂碎(如肉块、绞肉、火腿、培根、香肠、肉干、肉松等)者
。
上述商品,民众极容易在掏宝网买到,但民众在中国地区购买后携带入境,被海关查获没
入及罚款3000至1万5000元了事,属于行政处罚。
而网络购物已是流行新趋势,很多台湾民众在掏宝网上购物,直接寄送到府,但是殊不知
上述这些东西,只要是经由寄送入境,不管数量多寡,不但商品被没入,还要直接移送法
办,该案李女就是买了一包火腿肠(约人民币288元),就被移送法办,是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民众不得不小心。
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新闻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4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