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北市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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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4号市政统计周报
发布机关:台北市政府主计处
联络人:周怡芳
联络资讯:(02)27287633
【提要】106年台北市平均每户家庭可支配所得为134.5万元,续居全国各县市之冠,较10
5年增加2.4万元(1.8%),其中消费支出占8成为108.1万元,较105年增加5.6万元(5.4%)又
以房地租及水费为最大宗。
根据8月公布最新106年家庭收支访问调查结果显示,106年台北市平均每户家庭可支配所
得为134.5万元,为台湾地区101.9万元之1.3倍,续居全国各县市之冠,较105年132.1万
元增加2.4万元(1.8%);其中平均每户消费支出占8成为108.1万元,储蓄为26.4万元,分
别较105年增加5.6万元(5.4%)及减少3.2万元(10.8%)。
若就消费结构观察,以住宅服务、水电瓦斯及其他燃料占消费支出28.3%为最高,其中房
地租及水费为最大宗;食品及非酒精饮料支出占14.2%次之,医疗保健支出占13.4%居第3
位。再就近五年观察,由于市民受医疗保健观念提升、外食成本上涨及休闲活动重视程度
提高影响,使得医疗保健、餐厅及旅馆与休闲文化支出五年来分别增加1.3、1.1及1.0个
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