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一市车位不能减?都发局:都设准则无此规

楼主: tungpayton (改变)   2018-09-12 05:49:50
※ 引述《mithralin (工口)》之铭言:
: ※ 引述《GoOdGaMe (GG)》之铭言:
: : 一市车位不能减? 都发局:都设准则无此规范
: : 自由
: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548416
恕删
: 都发局所谓的台北市都市设计及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审议规则
: http://bit.ly/2oWOf0a
: 里面法律条文关于停车位一个字都没有,所以都发局说的是正确的
: 不过魔鬼藏在细节里
: 来看看107年度台北市都市设计及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审议案审查检核表与参考范例
: http://bit.ly/2p0pXm5
: 条文内容
: 一、原则性
: (一)本参考范例系为供申请单位及设计单位办理相关都市设计及土地使用开发许可审议时
: 规划设计之参考,特汇整委员会历次审议决议原则以加速办理都市设计审议时程,惟若申
: 请案因基地条件限制或实际需求而无法执行,且经本委员会审议通过,得不受“原则”性
: 规定之限制。
: (二)都市更新案及都审案经本府核定后重新变更设计,仍应以都审挂件日之审议参考范例
: 为检核依据。
: ====
: 二、通案性
: (三)交通及停车空间
: 10.旅馆(饭店)、电影院、百货公司、医院、商场、量贩店…等人群聚集场所,针对其
: 衍生之接驳及出租车临停上、下客需求,宜考量于基地内规划相关之停等空间,以避免占
: 用路权,影响道路交通;另建筑物停车位检讨,除须符合法定停车位数量规定外,尚须满
: 足自身需求为原则。
: 刚好9/11市场处又有丢新资料了
: 第一果菜及渔类批发市场改建案 - 财建部门专案报告简报
: http://bit.ly/2oZ4BW0
: 第12页
: 十一、农产公司需求(107/03/08)问题说明(一)
: 停车需求外溢:
: 1. 依先期规划调查分析,第一市场作业时间内,果菜市场采购车停车需求为1,665席,另
: 顾客停车需求为158席,合计总停车需求为1,823席。本案规划实设1850席,可满足内
: 化停车需求。
: 2. 倘停车供给减少650席,将导致停车需求外溢,恐衍生违规停车问题,不符都市设计审
: 议原则。
: 3. 如遇防汛期堤外停车场封闭及年节停车需求大增,亦将产生停车位不足之问题
: 。
: 知道问题点在哪里了吧
: 所以产发局长和工务局长的说法也是对的,法条没规定,不过他X的审查检核表就有这点
: 你可以砍停车位,到时候都审丢过去都审委员说无法满足自身需求被打枪要算谁的
: ==
: 结论,大家都在玩文字游戏,应该开会时大家人手一台笔电随时能秀法律条文
: 这样就不会有鸡同鸭讲的问题了.....
这真的是自助餐吗XD
您列的农产公司需求是市场处的估计,而北农有自己的估计
我的猜想北农会少600个停车格应该是采购车有的会在作业不会同一时间停到停车场,
再加上有堤外作支援,所以才会少那些停车格;又或北农的采购车辆估计跟市场处不同
这其实要北农或市场处列出为何估计会不一样
市场处的规划可能是在worst case上,也就是防汛期堤外停车场封闭,就这点我是比较
支持市场处的规划的
但就这点你会说北农当初估计的会不符合自身之需求吗?
被打枪就改回市场处的估计就好有什么大不了的?所以还是都发局说的没错啊
都设准则并无规范,而是产发局跟工务局长基于他们所"认知"的专业认定一定要1800个
(不过也是市场处估的@@)
然后wyverns版友贴的内政部营建署的都市计画细部审议原则
十二、细部计画内停车场用地之划设及停车空间之留设,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 依照都市计画定期通盘检讨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检讨划设足够之停车场用地。
(二) 已实施区段征收或市地重划尚未配地之地区,及一○○○平方公尺以上基地由低使
用强度变更为高使用强度之整体开发地区,其住宅区、商业区内之建筑基地于申请建筑时
,依下列规定留设停车空间。但基地情形特殊经直辖市、县(市)都市设计审议委员会(或
小组)审议同意,或直辖市、县(市)政府已订定相关规定者,从其规定。
1.建筑楼地板面积在二五○平方公尺以下者,应留设一部停车空间。
2.建筑楼地板面积超过二五○平方公尺者,其超过部分,每增加一五○平方公尺及其零数
应增设一部停车空间。
我怎么看第一果菜市场改建并不符合(二)项之条件,请懂法律的朋友说明是否符合
依照(一)我去查了,是列在二十二条(可能有更新条文吧),如下
停车场用地面积应依各都市计画地区之社会经济发展、交通运输状况、车
辆持有率预测、该地区建物停车空间供需情况及土地使用种类检讨规划之
,并不得低于计画区内车辆预估数百分之二十之停车需求。但考量城乡发
展特性、大众运输建设、多元方式提供停车空间或其他特殊情形,经都市
计画委员会审议通过者,不在此限。
市场用地、机关用地、医疗用地、体育场所用地、游憩设施用地,及商业
区、特定专用区等停车需求较高之用地或使用分区,应依实际需要检讨留
设停车空间。
前二项留设之停车场及停车空间,应配合汽车、机车及自行车之预估数,
规划留设所需之停车空间
上面也是写依实据需求来留设停车空间,并无规定一定要有多少停车位
所议结论就是需求估计不同 没有谁一定对错
好奇的是两个局长不也依据是市场处估计的,并不是在他们专业范围里估计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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