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907003349-260402
高市府经发局林姓科员4年前担任工辅科用地股长期间,因督办毗连扩厂土地用地变更申
请业务,主动致电给林姓业者要求“表示一下”,还大胆约业者到市府旁停车场当面交付
35万元现金;高雄地方法院审理,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刑8年,褫夺公权5年,可
上诉。
林姓科员在2013年到2016年担任经发局工业辅导科用地股长,现为经发局招商处行销股科
员,当时会被逮获就是林事成后还在办公室外楼梯间拿5万给施姓承办人,施怕涉案,隔
天将钱退并告发。行贿的林姓业者因认罪,高雄地检署缓起诉处分1年。
判决指出,时任股长的林在2014年10月先打电话给业者委托代办公司负责人,请代办公司
跟林姓业者转述“表示一下”,林姓业者原不理会,但没想到,股长竟亲自打电话给业者
,业者只好在10月21日与他相约在市府四维中心隔壁立体停车场见面,当面面交35万元现
金。
合议庭审理时,林仍否认犯案并辩称,他当时是督导,案件中都会联系,若有打电话也是
业务上联系;法官痛批,林身为公务员,应清廉自持,竟心生贪念,利用职务上机会向业
者诈财,破坏公务员形象,影响国家法秩序的推展与维持,犯后还心存卸责侥幸,且否认
犯行,犯罪所得未缴回,判处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