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路损坑人 仅2成国赔成功

楼主: abcgo (真冷的冬天)   2018-09-09 15:35:57
本来就是了
国赔是国家赔偿
是其他纳税人的钱赔付
也就是政府的消极不作为或积极作为
导致民众发生在合法情形下发生损失
才达成的要件
但是在网络上,经常被曲解为
找不到人赔,那就找政府赔吧
所以才会有一堆人
以为不可抗力的天灾地变的原因
也在赔偿范围
可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因为看到农渔民
在天灾来时就会有灾损补助
从而类推适用天灾就是有补助
可是大家都忘了
农渔民不是在天灾有补助
价格太低有补助
价格很好政府要平稳物价
就会一堆农民?跑出来说一斤?元
是有很赚吗?
所以要一生靠补助过生活的人
除非你是某关税保护产业的人
(特定政党红人)
或者上帝的选民(农渔民)

早点睡比较有眠
※ 引述《f1234518456 (...........)》之铭言:
: 路损坑人 仅2成国赔成功
: 2018年9月7日
: 道路破损、积水造成用路人受伤,是县市政府受理民众声请国赔案的最大宗,不过最终

: 到国赔的比率并不高,通常约在二成左右。
: 依照国赔声请程序,民众提出声请后,由县市政府先与声请人先行协议,协议不成,就

: 打民事官司,由法院判决是否应予国赔。
: 目前各县市受理声请国赔案,以道路破损、积水造成用路人受伤,占案件的最大宗。以

: 为例,去年声请国赔案总共近五百件,路损就占二到三成,而成功争取到国赔的,约为

: 的二成,主要在举证困难。
: 高雄市温姓女子五年前因道路积水踩到坑洞跌倒,左桡骨粉碎性骨折脱位,治疗后仍有

: 无法施力,她提告国赔,官司上诉到二审,认定市政府对事故路段管理有缺失,判决国

: 十三万多元确定。
: 法院认为,下雨天外出,一般人应知道道路积水处可能有坑洞,不会强行通过,所以温

: 倒,本身也有过失责任。但市府工务局养工处对事故路段管理有所欠缺,长时间未处理

: 坑洞问题,认定应负七成责任、温女三成,判决国赔四十三万多元。
: 市府不服上诉辩称,这处路段先前没有民众经过受伤,当时温女也没立即报案,也没有

: 到场勘察。附近餐厅吴姓老板出庭作证,指事故路段已有坑洞二、三年,会影响行走及

: 出入。
: 二审合议庭采信证人说法,认定养工处疏于管理,坑洞损坏二、三年之久没修复,直到

: 跌倒受伤才赶紧修补,一审判决无误,驳回市政府上诉,全案确定。
: https://goo.gl/6uqcNc
: 会摔伤都是自己不会转弯的错 大家都没事就你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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