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吴音宁:攸关体制,我会遵守法规 不去议会

楼主: lsjwew1 (lsjwew1)   2018-09-06 14:29:44
你自居古美门上身,肯定有听过依法行政四字,但你有听过依法吃饭吗?
我想应该没有吧。
为什么呢?
因为法律有个基本原则:
原则上,法律不禁止的行为,人民有权去做(当然不做也是基于人民自由的选
择)。再者,原则上法律没有允许的行为,国家不能做。
真的很好奇你是在哪所学店读法律的?
※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 吴音宁大总经理
: 你说法规没有规定你应该是去备询 所以你不去备询是坚守法律跟体制
: 然后昨天有人帮你叫屈说
: https://tinyurl.com/y9s9r9ts
: 你有亲自出席11次北市府相关会议
: 请问你去参加是依照法规去参加呢? 有哪条法律规定你可以去参加这些会议呢?
: 麻烦请你快点拿出来 不然你就是不坚守法律跟体制囉
: 我猜你会反驳说 你身为北农总经理 讨论跟北农有关的事情 又有被邀请当然可以去
: 那就好笑了 那台北市议会也找你去参加台北市议会的大会 而且是跟北农有关的事情
: 为什么这时候你就说自己遵守法律不去 前面的北市府会议就不遵守法去参加呢?
: 退万步言,法律有规定你 每天应该 吃饭 洗澡 上厕所吗? 如果没有规定
: 那你每天做这些事情 算不算 不坚守法律跟体制呢? 法律没规定你要做这些事情啊
: 所以依照吴大总经理的逻辑应该是 法律没规定你要做的事情
: 你通通都不能做这样才是遵守法律跟尊重体制囉?
: 这下我很肯定 东吴法律的毕业证书 一定是滥发的 才会出这种法律逻辑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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