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吴音宁:攸关体制,我会遵守法规 不去议会

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18-09-06 14:11:09
※ 引述《deann (古美门上身)》之铭言:
: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 吴音宁大总经理
: 你有亲自出席11次北市府相关会议
: 请问你去参加是依照法规去参加呢? 有哪条法律规定你可以去参加这些会议呢?
讨论这个问题前先讨论柯文哲能不能邀请民间公司总经理开会
也没有法律规定柯p可以邀请510阿
所以柯p是不是违法???
柯p没有违法
这个问题是层次化法律保留的问题
释字414?441?还是444?
忘了五楼帮我补充
关于技术性事项不需要法律保留
柯p邀请510属于技术性事项
不需要法律规定就可以做
接下来讨论510应柯文哲的合法邀请前往开会有没有违法?
510不是公务员当然不需要法律规定可以去开会
只有法律规定不可以去,510去开会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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