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刘静怡 犯罪而言只要有一起就是犯罪(转录

楼主: jenlei (大帥哥)   2018-09-04 13:28:06
20字挂点
刘静怡老师坏坏,阿伯四年前就被指控过也发律师函要求作者更改内容,但是作者坏坏过了
这么久一样只字不改,过份捏阿伯怎么可能跑去中国议价,真的是胡乱指控捏
内文
https://i.imgur.com/yiIo8R7.jpg
可能对阿草学长、前线学长,对于数量的质疑,才是正确的。但我不认为是这样。只要有
一个,在台湾就是犯罪。在中国我们管不了。
因此,就犯罪而言,只要有一起,就是犯罪了。
而犯罪,帮助犯也是犯罪。帮助犯,在台湾就是知道正犯的犯行及意图,而且用自己的帮
助行为促成正犯的犯行(例如帮忙买刀帮忙弄个医学影像)。
我认为,依目前台湾的法制,柯似乎知悉有“器官移植”之事,所有听说过器官移植的人
都应该是证人。至于政治效果为何? 那是另一回事
率尔将柯定为被告绝对是错的。但是,率尔因为医界惯行故绝对不认为柯是被告的可能性
,也是错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6827418670799&id=68898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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