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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减税红包放送 明年149万户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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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费剔除薪扣额 有利多口之家
〔记者吴佳蓉/台北报导〕近一五○万户多口之家,明年五月报税可望实质减税!财政部
日前预告修正“纳税者权利保护法”,针对保障不课税的“基本生活所需费用”如何于综
所税中计算扣除,提出新公式,剔除薪资扣除额,改纳入性质与基本生活支出较相关的特
别扣除额项目;按照新公式,全国约有一四九万申报户可受惠减税,并于明年五月申报今
年所得时就可适用。
纳保法保障民众“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费用”不课税,金额以主计总处最近一年全国每人可
支配所得中位数的六十%为准。以去年为例,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费用为十六.六万元;今
年适用标准则待年底公告。
现行是以“免税额、标准/列举扣除额(二择一)及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的总额,是否
低于申报户中所有人基本生活费总额来判定;若前者低于后者,差额可另于计税时扣除,
以落实纳保法精神。
财政部表示,因考量外界一直有呼声,认为依大法官第七四五号解释(俗称林若亚条款)
认定,薪扣额主要在反映薪资族的职务成本费用,而非基本生活支出,放在对比公式中,
反而影响民众权益;因此今年全面检讨,剔除薪扣额,改纳入性质与基本生活支出较相关
的特别扣除额项目。
修正后,新的对比公式改为“免税额、标准/列举扣除额,以及身心障碍、教育、幼儿学
前与投资储蓄特别扣除额”,上述总额若低于基本生活费用,差额可于报税时扣除。新公
式预计回溯至今年元旦上路,明年五月申报综所税时适用。
安永执业会计师杨建华解释,由于基本生活费用不课税,是人人都享有的权利,因此扶养
亲属越多的申报户,基本生活费用合计就可能超越家户的免税额、扣除额,对多口之家最
有利;但最终是否受惠,仍要看个别情形,例如子女是否适用幼儿学前及教育特扣额,储
蓄利息收入是否偏高,或家族成员是否有身心障碍者,上述对象因本来就享有相应的扣除
额保障,可能较不会受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保障影响。
财部估税损增至42亿
财政部估算,依照目前对比公式,仅有二十一.九万申报户可受惠,税损约四.三二亿元
,未来公式更改后,受惠户数将增至一四九万多户,税损增至四十二.五六亿元;修正草
案预告期至十月底期满,期间若无异议,便可按此版本进行修法。
小辞典》基本生活费 保障不课税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去年12月28日上路,首次立法保障个人及受扶养亲属,为维持其人性尊
严而支出的“基本生活所需费用”,国家不可课税,其额度以主计总处公布最近一年全国
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的60%为准。
申报综所税时,报税系统会自动为民众试算,若限定的免税额、扣除额总额,低于基本生
活费用保障金额,差额会于计算综合所得总额时扣除;由于人人皆享有独立的基本生活费
用保障金额,因此,人口越多的申报户,合计保障不课税金额越高,越有可能享受减税利
益(记者吴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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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选举年,减税救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