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54新台湾 赵天麟谈器捐法令逐字

楼主: LOWJ ( 时机若对 )   2018-09-04 00:14:23
抱歉我不是那种假装电视突然看到什么就放话中离的人
还遇到寄信喷我说居心叵测趁乱打击特定立委的人?????
没关系我给你逐字打出来 天麟兄自己自己讲的 说到柯文哲回避法律问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ZVUmEUFwaY
21:29:22
廖:天麟 来
赵天麟:
我们来看他的法律关系好了,他的这个法律关系里面,我先讲一下
他(柯文哲)最常宣称的说,他认为这件事情,已经被澄清过了,我们来看他怎么澄清
好了。 他澄清是说,这个作者给他一封信,他说至今没有任何一个英文读者,曾经理解
成柯医师当过器官掮客。然后至今也没有任何一个英文读者相信,柯医师试图亲自购买
器官或涉及任何一种营利投资行为,他唯一的解释是这样子。
但是以上所说的,后面还没唸完的那些部分,那些部分里面看起来,作者没有打算要澄清
他的澄清的意思是说,柯文哲先生他不是一个器官掮客,柯文哲先生没有亲自购买器官
或者在中间涉及任何营利行为,可是我们来看看,如果照刚才筱君你唸的,就是说第一个
他曾经有带他的病人,因为后面这个,好像256、57页,跟这个260页都有提到说,他有
进行预约的动作,他替他的病人进行预约的动作,刚才的酒酣耳热之后,这些中国的医师
或者医院,有告诉他你是自己人,所以我可以给你打个折扣,也就是说有预约有折扣
就代表是说,他又知道是法轮功的,法轮功这个部分,大概法律上他不见得有直接的
这个违法行为,但是就第一个,这是有价的,他有价钱的,所以他才有打折扣的问题
第二个,这件事情他不仅是无偿的,而且他是帮他的病人,来进行预约的动作
那我们来看看光是这样,就有违反哪些条例
这是刚才莓莓讲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那柯医师非常专业,我相信他不仅对这条例
有参与,他也了解。我们先讲完这三个的精神,最后再讲细节好了。
第10条讲的就是要通报,第12条讲的必须是无偿,第16条奖的是仲介的行为。
那我呢,没关系...我有很仔细的去跟了这个卫服部,去做了一下了解
这中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第10条为什么要通报,因为我们的国人有相当多的人
他其实因为在我们台湾内部,是全世界数一数二,非常严谨、重视人权的国家
所以你一定要在一个器官捐赠移植的平台上面,经过媒合、经过比对,还有经过严重性的
排队,所以才会出现说,你可能等了很久,你不见得可以等到,但这是台湾一定要坚持的
你知道我们甚至台湾,坚持到什么程度呢,我们坚持到101年法务部枪决六个死刑犯
结果那六个死刑犯里面三个他有签器官捐赠,所以法务部就把这一些器官,送到高雄长庚
医院,高雄长庚医院说我不收,因为他严重违反了人权问题还有医疗伦理
(重点)
所以我们104年9月卫服部就修正“器官移植作业准则”,明文禁止收用死刑犯的器官
才能符合国际潮流,所以台湾是这种标准,那中国大陆不带这位伊森这个作者讲的
他的标准是很随便的,他没有一个公开登陆平台,他也有很多贩卖的情况
好那回来我要讲的是说,柯文哲医师,如果这本书属实,他有可能会违反哪些法律
第10条,他的病人有没有通报。你知道他的条文是这样讲的,就是说病人在海外接受移植
有时候我们国家管不到,所以你的自由,你出国去了
廖:
想想到中国给我们的感觉,都是秘密在进行
赵:
换其他的我们不知道,可是国家什么时候可以知道,你那个都是大手术,所以你回来之后
你经常需要去再回诊,回诊你不可能长年就留在中国了嘛,你就要回来吃抗组织的药啊..
廖:
包括就是所谓的术后照顾,术后照顾很关键
赵:
他里面就明订了,就是说你在国内医院接受移植后续治疗的人,你必须提供移植的器官类
目,所在国家、医院、医师,这些书面资料你要报给你在国内看的那个医院
就台湾的那个医院,而且你这个医院要用前项的规定,完成向卫服部卫生局,完成通报。
我就去问了器官捐赠移植登录中心,最新的资料,从104年7月到现在,你知道台湾有多
少人到国外去进行这样的器官移植,有141例,其中在中国就占135例。
也就是说104年到现在,总共141位去换,就各种的器官的绝大部分135都在中国大陆进行的
而在进行通报有几例,只有30例。只有30例你知道吗,所以卫服部也要打屁股
就是说他有点放任,就变成你也就去了,然后回来之后,你也在医院进行了,就医院如果
没有通报,好像也就算了。那是也有法律责任的,你的医院没有通报,是要罚3到15万
虽然并不高,但是基本上卫服部现在被我们今天要来要来上节目追查之后,他召集
他现在就去蒐集,全台湾这些年来,到底还有哪些没通报,因为你都已经登录了
你登录了以后,你怎么没有通报呢。
(重点)
好,那我就要,第一个就要问柯医师。那你那些病人有没有通报,那你那些没有通报
那你回来台湾以后,在哪里回诊,在台大吗?还是你必须躲到一个,其他的地方去进行
回诊,这些资料没有办法回避,这些资料都在的!
第二个我们来看到第12条,他是必须无偿、这个是田秋锦等人权委员,当时为了法轮功
设的,这条是法轮功条款
廖:
柯做这个事无偿的吗?这背后明显有暴利啊...(略)
赵:
我跟筱君说明一下就是说,这个东西今天柯文哲市长,在做的回避就是
法律讲得很清楚你知道吗?
(下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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