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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ADA (HIRO)
2018-09-03 16:58:001.媒体来源:UDN
2.完整新闻标题:
堂妹告堂哥伸狼爪 家人却不谅解只在乎和解
3.完整新闻内文:
2018-09-01 23:31联合报 记者刘星君╱即时报导
高市一名堂哥对堂妹伸出狼爪,趁两人在房间聊天时强制猥亵,堂妹身心受创决定提告,
但却无法受家人谅解,堂妹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情绪不稳、失眠,甚至有过轻生念头
,一审桥头地院依强制猥亵判堂哥处有期徒刑10月,堂哥认为判太重,上诉后,高雄高分
院驳回上诉,仍处有期徒刑10月,考量与被害人达成民事和解,缓刑3年,缓刑期间保护
管束,并应遵守禁止对被害人为骚扰及非必要的联络行为,全案仍可上诉。
高雄高分院判决指出,案发时,堂妹16岁,堂哥21岁,两人在房间聊天,堂哥竟对堂妹说
“陪哥哥躺一下”,堂哥不顾堂妹反对,对堂妹强制猥亵。案发后,堂妹离开房间,传讯
息给姊姊,跟姊姊哭诉后,决定告诉父母亲。
判决指出,此事爆发后,堂妹开始到精神科诊所就诊,此事造成她情绪低落、惊慌、害怕
,时常哭泣,还曾企图跳楼;学校老师也察觉,由于嫌犯是堂哥,家人不谅解她报警,学
校辅导室老师出面与家人沟通,请家人不要执著于和解,应关心个案为主。一审审理时,
堂哥辩称,是与被害人玩闹,否认强制猥亵。
二审合议庭认为,嫌犯是被害人的堂哥,为逞一时性欲,竟不知爱护、尊重堂妹性自主决
定权,对被害人恣意强制猥亵犯行,迄今堂妹仍因堂哥犯后态度,无法原谅堂哥,其所为
不仅戕害堂妹身心,也使其家人、长辈为其所为操心难过。
堂哥认为一审量处有期徒刑10月太重,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认为,量刑适当,上诉无理
由,应予驳回。二审审理时,堂哥坦承犯罪,并与堂妹达成民事和解,已赔偿金额,宣告
缓刑3年,期间应付保护管束,检束言行,避免再犯,若违反应遵守事项,可依家暴防治
法规定,撤销缓刑,全案仍可再上诉。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343898
5.备注:
由于嫌犯是堂哥,家人不谅解她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