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邱国强北京3日电)中国商务部今天初步裁定,自台湾、美国、马来西亚销
往中国的正丁醇产品“存在倾销”,导致中国正丁醇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包括台塑
在内的台湾厂商将自4日起被加征保证金。
根据商务部上午公布的裁定公告,在台湾业者中,台塑被加征产品完税价格6%的保证金
,“其他台湾地区公司”则被加征56.1%。但公告未说明这些“其他公司”的详细名单。
这项公告宣称,全案是中国商务部于2017年12月29日根据中国“反倾销条例”,对原产
于台湾、美国、马来西亚3国销往中国的正丁醇立案调查。经初步认定,这3国销往中国
的正丁醇“存在倾销”。
公告还说,中国正丁醇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上述3国产品的“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
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自9月4日起对上述3国销往中国的正丁醇产品加征保证金,由业者
向中国海关支付。
根据公告,除台湾业者外,绝大部份美国业者被加征的保证金高达139.8%;马来西亚业
者也多被加征26.7%的保证金。
正丁醇属有机化工原料,外观多为无色透明液体,可与乙醇、乙醚等多种有机溶剂混溶
,是重要的上游原料,可用于涂料、黏着剂、纺织助剂等下游产品。同时,正丁醇是油
脂、生物化学药和香料的萃取剂。(编辑:翟思嘉)107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