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自行车男“7秒5刀”捅死龙哥!判正当防卫免

楼主: fifa186 (落叶)   2018-09-02 21:20:39
虽然悲哀,但你说的是事实
有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查过去的判决书
台湾的司法有个特色:
对于杀人罪,地院通常判得最重,时常判决死刑
但案子一上到高等法院,就时常把死刑改成无期
即使高等法院也判死,上诉到最高法院也常推翻判决
案子就在最高法院和高等法院之间来来往往,一拖就十几年
然后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就一直拿“两公约”“可教化”当理由撤销判决
举个例子
http://d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_1_S.aspx?p=9yhQw9dfhdYrXZjZc0OojrCLk3w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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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刘xx,在市场旁见到一个妇人正要开车,他想抢车
就拿榔头在车上敲击受害人头部
结果他打不开排档锁,就继续敲击受害人把她打死
车抢不成,后来改成抢钱和性侵
“将在后座已不能抗拒之A女上衣往上拉、外裤往下拉, 并将A女内裤扯断,继之以口咬下A
女之右乳头吐弃车内,并用手指性侵”
从头到尾,受害者完全不认识他,无怨无仇
而这位杀人犯,地院和高院都判死刑
结果案子到最高法院,却被2次驳回重审(可按网页的 历审裁判)
理由是:
两公约说要符合“情节最重大之罪”才能判死刑
这个案子,凶手说“他拿榔头敲击受害人,一开始只是想把她打晕抢车”
那为什么把她打晕后,还要一直敲十几次,把她打死?
凶手回答:“那时候有点控制不住自己,当时我也不知道我在干嘛,我喝酒的时候就是这样
,酒醉的时候我 也不知道我自己在干什么”
然后最高法院就拿这个当理由,说凶手没有杀人犯意,不符情节最重大之罪,撤销死刑判决
目前案子还在高院重审中....
这就是司法
法院只会听凶手的说词(反正死者又不能说话),然后想办法替凶手找理由
所以遇到事情还是拿命拼比较实在
※ 引述 《Sechss (Zwolf)》 之铭言:
: 标题: Re: [新闻] 自行车男“7秒5刀”捅死龙哥!判正当防卫免
: 时间: Sun Sep 2 13:23:09 2018
:  
: 其实对照看来,
: 在台湾若遇到有人想攻击自己,
: 只要生命有一点被威胁到,
: 例如:围殴、持械、抢劫、强奸
:  
: 最好的方式就是杀死对方,
: 别拿什么喷雾了,
: 直接带刀最保险,
:  
: 虽然后续的司法可能不会太保护自己,
:  
: 但一定比起,
: 你在天上看着杀掉自己的那位凶手,
: 被废死的、人权的、律师团、法官,
: 当宝贝呵护来的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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