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补充一下
这篇是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
转发江苏省检察院的意见
(昆山其实是小地方,上级是苏州市,然后才是江苏省)
里面对于案情的经过
以及为何认定正当防卫
其实阐述的很清楚
对于反废死的我,觉得论述很有力
特别跟大家分享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MjQ5MzIxNQ==&mid=2650493671&idx=1&sn=35d6c65bb3faf80372036eefb19648db&chksm=878b1897b0fc9181047e5be74ab2c197fe16d7bb23afc0a1b477c71739799bc1274181b3917b&mpshare=1&scene=1&srcid=0901lzxwquTcsGz65tyYXsXA#rd
【二、认定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分析意见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
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不负刑事责任。”根据本案事实及现有证据,检察机关认为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
事责任。
1. 刘海龙挑起事端、过错在先。从该案的起因看,刘海龙醉酒驾车,违规变道,主动滋
事,挑起事端;从事态发展看,刘海龙先是推搡,继而拳打脚踢,最后持刀击打,不法侵
害步步升级。
2. 于海明正面临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本案系“正在进行的行凶”,刘海龙使
用的双刃尖角刀系国家禁止的管制刀具,属于刑法规定中的凶器;其持凶器击打他人颈部
等要害部位,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砍刀甩落在地后,其立即上前争夺,没有放弃迹
象。刘海龙受伤起身后,立即跑向原放置砍刀的汽车——于海明无法排除其从车内取出其
他“凶器”的可能性。砍刀虽然易手,危险并未消除,于海明的人身安全始终面临着紧迫
而现实的危险。
3. 于海明抢刀反击的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反应,符合特殊防卫要求。于海明抢刀后,
连续捅刺、砍击刘海龙5刀,所有伤情均在7秒内形成。面对不法侵害不断升级的紧急情况
,一般人很难精准判断出自己可能受到多大伤害,然后冷静换算出等值的防卫强度。法律
不会强人所难,所以刑法规定,面对行凶等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没有防卫限度的限
制。检察机关认为,于海明面对挥舞的长刀,所做出的抢刀反击行为,属于情急下的正常
反应,不能苛求他精准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虽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
防卫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4. 从正当防卫的制度价值看,应当优先保护防卫者。“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正
当防卫的实质在于“以正对不正”,是正义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反击,因此应明确防卫者在
刑法中的优先保护地位。实践中,许多不法侵害是突然、急促的,防卫者在仓促、紧张状
态下往往难以准确地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强度,难以周全、慎重地选择相应的防卫手段
。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司法机关应充分考虑防卫者面临的紧急情况,依法准确适用
正当防卫规定,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本案是刘海龙交
通违章在先,寻衅滋事在先,持刀攻击在先。于海明面对这样的不法侵害,根据法律规定
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
【社会各界对这起案件给予了极大关注,尤其是广大线民、专家、学者、律师积极提出意见
建议,理性表达观点诉求,促进了案件的依法办理,江苏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人身安全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面对来自不法行为的严重紧急危害,法律应当引导鼓
励公民勇于自我救济,坚持同不法侵害作斗争。司法应当负起宣导风尚、弘扬正气的责任
,检察机关也将会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防卫权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引述《isaacc (小元宅爸)》之铭言:
: 这新闻讲得不够深刻。
: 我来说说我看到的流程: 一开始警方先立案,然后侦办。
: 最后警方觉得这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撤销案件。
: 警方公告(有详细说明):
: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c2Njc0MA==&mid=2650599046&idx=1&sn=4d16fe88a47a238a8d14660b46ffdd40&chksm=bedcbdbd89ab34ab0949b87bd605af73db35c1d75ad110c9b029b5b5582fd4ab37d0c77ff8b8&mpshare=1&scene=1&srcid=09017liuJltSNdZn0Gga73Sl#rd
: 在此同时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此案,建察院的意见也是这是正当防卫,
: 不负刑事责任,而且公安机关的撤案符合法律规定。
: 检方公告:
: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5ODAxMTQ1Mg==&mid=2247485528&idx=1&sn=e4db3dfb759558756a611c36ae99e7fe&chksm=fe4bf30bc93c7a1dd6e6f788463303d562a02d32537ad6c9a1d9849f4a020db15e34c8d91af7&mpshare=1&scene=1&srcid=09017GzX2sQVZwLE4Z4Pftjc#rd
: 根据我所知道大陆的法律程序,这样公安与检察院都公开表示意见后
: 变成类似我国检座给予不起诉处分的状况
: 因此原受害者应该没有刑事责任了
: 八卦是,这事情其实这几天在大陆闹很大,好人都怕碰到这种状况
: 因为第一时间事发现场的几个角度的录影纪录都被贴上网
: 很清楚可以看到酒驾的龙哥开BMW,红灯时很恶劣的快速往机慢车道违规冲
: 差点撞到骑车的于男
: 接着小弟就下车打了于男一两分钟(这个小弟目前被警察拘留十天处分)
: 后来车上两个女生陆续下来劝架
: 结果大概是于男一直躲,小弟没把人打倒
: 龙哥就冲下车来一起打
: 又打了一两分钟,因为还是没把于男打倒
: 龙哥就回车子里面,拿出尖刀砍人
: 把于男的脸上身上砍伤多处,然后喝醉了砍到刀子飞出去
: 于男才快速捡起来自卫。。。结果砍人的龙哥自己被戳中小腹
: 出血性休克身亡。
: 目前龙哥在甘肃的家属说她很孝顺
: 要来昆山帮儿子讨个公道
: 估计后面还会有些事情
: 但舆论都站在于男这边
: 据说澳门赌场也有针对这件事情开赌盘
: 于男无罪开释的话堵场陪一万倍。。。
: ※ 引述《lio226 (肺痨打脸王)》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Ettoday
: : 2.完整新闻标题:
: : 龙哥酒驾砍骑士“掉刀被反杀” 昆山公安:正当防卫“免刑责”
: : 3.完整新闻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