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吴音宁:攸关体制,我会遵守法规 不去议会

楼主: Android16 (十六号)   2018-09-01 23:17:15
就是常用的戴帽子手法呀
我 等于合法
叫我去备询 等于不合法
我 等于爱台湾
不投我票 就不爱台湾
我 就是台湾
不和我一起说台语 就不是台湾人
我 就是爱台湾
不签我们的正名联署 就是不爱台湾
※ 引述《ecejc (jc)》之铭言:
: 其实吴这种说法不单单是立论很薄弱 甚致心态也很可议
: 她去不去议会备询跟本与违不违法没有很直接的关系
: 就像王王冷说的 不管她有没有出席(A) 都不违法(B)
: A 或 !A 都得到同样的结果 B 那拿 B 出来说嘴除了想唬唬人还能干嘛
: 这跟上次 明明年薪有250万 却用月薪 14 万来说嘴如出一辙
: 立论无基础 而且这种论述的背后心态 实有有违她们觉青自认为纯洁正义的立场
: 最后 这也是人性 当自己做的事被世人看不起时 自己却又无力改变时
: 就会自动想办法替自己找一个道德上的说词
: 所有人都在笑她遇事退缩 无力担当时
: 就拿守法来当挡箭牌
: ※ 引述《wild2012 (世界末日)》之铭言:
: : ※ 引述《KingKingCold (お元気ですか?私元気です)》之铭言:
: : : 这就是最最最低等级的偷换概念了。
: : : 请问议事法规哪一条有规定,在市府投资的公司担任总经理与董事长职务的人,
: : : 不得出席议会备询??
: : 也没有"得出席议会备询"
: : : 这是最基本的逻辑问题妳都能答错了,
: : : 难怪连提个狗屁方案都能提到天怒人怨。
: : : 议事规则说的是"市府持有公股之民营事业负责人,得拒绝出席议事代表质询议程",
: : : 换句话说,妳出席不违法,妳不出席也不违法,
: : 王王冷 你484搞错了什么?
: : "议事规则"是什么东西啦? 它又不是法律,根本屁都不是,连点约束力都没有
: : 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项,不管她去不去都是她的自由
: : 所以她说她遵守法律也没错阿
: : 不管是"公司法"还是"台北市的地方自治法"
: : 都没有任何关于"公股民营公司总经理"必须出席议会的法律
: : 蓝绿都在打假球,只想用510攻击柯p
: : 议会都已经开议了
: : 假如这么关心510要不要来备询,怎么不修法或立法
: : 为什么? 怕以后搞到自己人阿! 纳入监督之后是要怎么搓汤圆啦
: : 所以说 垃圾不分蓝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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