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皇民最爱捧的日本是怎么过平交道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XVjdGPWNpg
奇怪了,台湾一堆皇民都在捧日本,怎么用路习惯却这么差劲阿?
好的不学,专门学这种的?
不过在台湾用这种方式过平交道就准备吃球棒和喇叭了吧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也有规定。不过大概一堆人都没在鸟吧
第 44 条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罚锾:
一、行近铁路平交道,不将时速减至十五公里以下。
二、行近未设行车管制号志之行人穿越道,不减速慢行。
三、行经设有弯道、坡路、狭路、狭桥或隧道标志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
,不减速慢行。
四、行经设有学校、医院标志之路段,不减速慢行。
五、未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减速慢行。
六、行经泥泞或积水道路,不减速慢行,致污湿他人身体、衣物。
七、因雨、雾视线不清或道路上临时发生障碍,不减速慢行。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
通过者,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第 54 条
汽车驾驶人,驾车在铁路平交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一万五千元
以上九万元以下罚锾,并吊扣其驾驶执照一年。因而肇事者,吊销其驾驶
执照:
一、不遵守看守人员之指示,或警铃已响、闪光号志已显示,或遮断器开
始放下,仍强行闯越。
二、在无看守人员管理或无遮断器、警铃及闪光号志设备之铁路平交道,
设有警告标志或跳动路面,不依规定暂停,迳行通过。
三、在铁路平交道超车、回车、倒车、临时停车或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