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告陈明文性骚扰不起诉 张花冠:愤怒遗憾

楼主: seibu (难过)   2018-09-01 17:44:29
告陈明文性骚扰不起诉 张花冠:愤怒遗憾声请再议
自由
嘉义县长张花冠去年9月与立委陈明文参加民雄大士爷祭时,陈强行揽张的肩膀讲话,张
花冠告陈明文性骚扰及恐吓,此案8月28日嘉义地检署以犯罪嫌疑及证据力不足,予以不
起诉处分,张花冠对此表示,“愤怒与遗憾,声请再议”。
张花冠说,事件发生时,陈明文强搂肩膀,“我做手势推开,非常不悦”,她也轻声跟他
讲把手拿开,“这个事实上已经很明显的违反性平,地检署做出不起诉处分,“我是非常
的遗憾,愤怒。”
张花冠说,台湾高等法院刑事判决99年度上易字第2836号判决,很清楚的写出来,即使是
肩、腰、背隔着衣服,未经当事人同意碰触也属性骚扰,是犯罪行为。
她指出,现在全世界的对性骚扰的标准越来越高,大家尊重女性,如“me too”活动,有
许多女星推动,因为她们都曾经长期经受过类似性骚扰,这就是尊重女性的普世价值。
张花冠说,台湾现在是由女性总统统治,要求大家要尊重女性的普世价值,“我对这个判
决是愤怒与遗憾,我会提起再议”。
陈明文则回应,性别平权不该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他说,对县民来说目前嘉义县灾害后
续的工作更为重要,他不愿随张县长起舞。(15:42更新)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538110
好诱人的感觉~
另外询问有人有高等法院判决的资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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