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湾枪决李宏基 欧盟:残忍不人道的惩罚

楼主: bluwind1 (蓝天的风)   2018-09-01 09:21:10
这新闻显示一个欧盟和台湾人民对于死刑 立论基础最大的不同
台湾老百姓希望维持死刑 最主要就是因为死刑吓阻犯罪的作用
但是欧盟对外事务部(EEAS)认为死刑没有吓阻作用
任何论述的发展,都有前提假设,
人性本善为前提的论述 和 人性本恶为前提的论述 放在一起讨论 一定是鬼打架
前提假设不同,难怪死刑和废除死刑的讨论,那么多年来也是鬼打架
死刑不可能没有吓阻作用
我无法离解欧盟这种前提假设是怎么得出来的
在中华文化以佛教与道教为主
道德观念重视因果 敬畏因缘果报 善恶终有报
在西方以天主教与基督教为主
道德观念凡向上帝认错 均得赦免
如果是因为宗教观道德观基础的巨大不同
那在道德文化迥异的前题下
以佛道教因果业报观念的民情
是不可能同意凡祷告必听见 凡认错必得赦免 的废死论述
除非有一天台湾变成以天主教基督教为主的社会文化
※ 引述《WeiKitten (noname)》之铭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80901/1421989/
: apple
: 台湾枪决李宏基 欧盟:残忍不人道的惩罚
: 6340出版时间:2018/09/01 04:53
: 我国法务部于周五(31日)执行死囚李宏基枪决,欧盟对外事务部(EEAS)随即发表声明
: ,向被害人家属表达诚挚的同情,但也重申反对死刑。EEAS强调,死刑没有吓阻作用,呼
: 吁台湾暂停执行死刑。
: EEAS的声明指,李宏基的枪决,显示台湾自2016年5月以来,暂停执行死刑的政策已告终
: 止。EEAS表示,欧盟对被害人的家属和朋友表达诚挚的同情,但欧盟反对使用死刑,认为
: 死刑是一种残忍及不人道的惩罚,它不能发挥吓阻作用,是对人类尊严的否定。
: 对此,我法务部表示,李宏基造成两人死亡,其中一人是年仅6岁的亲生女儿,因为犯罪
: 情节重大、手段残酷至极,且毫无悔意、无可能教化,决定执行枪决。本案发生于2014年
: ,李宏基因为不满妻子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又执意离婚,而在2名女儿就读的幼儿园门外
: ,持刀杀死妻子,并掳走其中一名女儿,在车上烧炭自杀。李后来获救,但女儿两个月后
: 不治。(国际中心/综合外电报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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