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家】搂肩不算性骚!陈明文获不起诉 

楼主: anecam (诚意大将军)   2018-08-31 19: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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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搂肩不算性骚!陈明文获不起诉 张花冠愤怒声请再议
出版时间:2018/08/31 18:52
民进党籍嘉义县长张花冠不满同党立委陈明文,去年9月在民雄乡大士爷文化祭强行搭肩
讲话,怒控陈明文涉嫌性骚扰、恐吓,全案已在本月28日侦结,嘉义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兼
发言人蔡英俊今表示,承办检察官周欣洁以犯罪嫌疑及证据力不足,予以不起诉处份。但
张花冠仍可声请再议,因此检方未公布不起诉处分书。
两人今天在去年发生搂肩风波的嘉义县“民雄大士爷文化祭”,再度同台,张花冠坐着轮
椅担任主祭,陈明文跟着陪祭,但两人会前会后都没有互动,关系依然冰冻。
《苹果》独家取得张花冠声明,她强调,性别平等已是普世价值,当台湾逐步迈入两性平
权社会,甚至已出现女总统之时,她作为嘉义县县长,更应积极保护女性权益。因此,将
于近日具状声请再议,以伸张两性平权之共同正义。(王智勇、徐彩媚/嘉义报导)
以下为声明全文: 
关于我针对陈明文性骚扰行为提告,而检察官作出不起诉处分之决定,我的感受是非常遗
憾与愤怒。
依据检察官的理由,所谓的性骚扰必须是“亲吻、拥抱、触摸他人之臀部、胸部或其他身
体隐私处”,才构成性骚扰的案件。由于陈明文强搂的是我的“肩膀”,并非腿部、胸部
与隐私处,检察官因此认为此恶劣行为并不构成性骚扰,所以决定不起诉。
但此种严苛的认定条件,显然早已违反现今社会对性骚扰的普遍认知。案发当时,陈明文
在违背我本人的意愿下,强搂我的肩膀。当时我曾向他清楚表示,此行为让我非常不舒服
,请他立即将手放离。而我也同时以手臂抵抗,试图摆脱他恶劣的强搂行径。但检察官却
未顾及我作为受害者的自由意志与感受,令人遗憾。
更重要的是,根据台湾高等法院99年上易字第2836号判决认为,肩、背、腰在正常礼仪下
都不是可以任意碰触的部位,就算隔着衣服也一样。若未经同意仍刻意性骚扰触碰,就构
成犯罪。
换句话说,先前高院判例已认定,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强搂肩膀仍属性骚扰,已构成犯
罪。检察官刻意忽略高院判例,作出残害被害人法益之决定,令人愤怒。
性别平等已是普世价值,当台湾逐步迈入两性平权社会,甚至已出现女总统之时,我作为
嘉义县县长,更应积极保护女性权益。因此,我将于近日具状声请再议,以伸张两性平权
之共同正义。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831/142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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