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43死囚却挑他枪决 法务部千字文说明
3.完整新闻内文:
狠心杀前妻和6岁女儿的死囚李宏基今遭法务部执行枪决,目前仅剩42名死囚待执行,法
务部下午召开记者会说明,指李宏基以残酷手段杀害手无寸铁的前妻和亲生女儿,手段凶
残、令人发指,造成被害人家属哀痛外,还侵害儿童生命权,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符合《
两公约》“情节最重大之罪”的情形且无教化可能性,为实现社会正义而执行死刑。法务
部并强调,在现有法制仍有死刑制度之前提下,法务部无理由贸然停止执行死刑,但这并
非解决社会治安良方,请各界以平常心看待这次枪决。(法庭中心/综合报导)
以下为新闻稿全文:
法务部蔡部长于昨(30)日批准李宏基死刑犯之执行,并于今(31)日下午由台湾高等检
察署高雄检察分署检察官率同法警及法医,在法务部矫正署高雄第二监狱刑场执行完毕,
并已由检察官会同法医师覆验确认死亡,完成执行程序。
本部于收受最高检察署死刑定谳全案卷证资料后,依循往例指派参事专责审核全案相关卷
宗,并确认最高检察署有依规定询查有关死刑受刑人有无再审、非常上诉、声请释宪 (含
审理中)及精神状态等情状,再由3位次长、主任秘书、法制司司长、检察司司长及承办人
员组成“死刑执行审议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审查有无任何不应或不宜执行的状况,并再
次依“审核死刑案件执行实施要点”,向司法院、台湾高等法院、最高检察署及矫正机关
查询死刑犯有无声请大法官解释、再审、非常上诉、心神丧失及心理或智能障碍,并向总
统府确认均无申请或获得赦免,方批准执行,对死刑犯的人权保障程序已极为审慎周延。
本次执行死刑,主要参酌受刑人之犯罪动机、犯罪手段、对被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之伤害、
对社会治安危害之程度等。查死刑犯李宏基,所犯是剥夺他人生命法益之杀人罪,其以残
酷手段杀害手无寸铁之前妻及亲生子女(犯罪事实摘要如附件),手段凶残、泯灭人性,
视人命如草芥,令人发指,除使被害人无辜丧命,并造成被害人家属无可弥补之哀痛及天
伦梦碎之悲剧外,且侵害儿童权利公约所重视之儿童固有生命权,更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指“情节最重大之罪”的情形且无教化可能性。为实现社
会正义,树立司法公信力及威信,当有依法执行死刑必要。
我国实体法上仍有死刑之规定,目前我国的死刑政策,就是“减少使用死刑”、“审慎执
行死刑”,在逐步废止死刑的策略上,是持续采取“废除所有的绝对死刑”、“减少相对
死刑”、“严谨死刑的侦查与审判程序”,以及“穷尽所有的救济程序”等措施,审慎使
用死刑,以兼顾社会正义及人权保障。
虽然废除死刑是近年来的国际趋势,也是法务部长期努力的方向。惟死刑的存在,与国家
政治、社会、历史、文化等复杂因素有关,目前相关配套措施非一蹴可几,由英、法、瑞
士、意大利等欧盟国家,历经长久时间,方达成此目标,即可证明,即使在废止死刑的国
家中,仍有为数不少反对意见,甚有呼吁恢复死刑的倡议。由于各界对死刑存废尚无共识
,法务部已于106年12月重启“逐步废除死刑研究推动小组”,进行在废除死刑前的配套
机制研议,强化被害人保护,推动修复式司法,加强人权观念宣导与教育扎根,再逐步凝
聚民意共识、消弭民众疑虑,且有合理、合宜之替代方案下,检讨可行之替代措施与政策
。
外界对于死刑之执行或许有不同之意见与声音,然而本部在社会达成共识并修法废除死刑
前,仅能以最审慎的态度处理。此因“依法行政原则”是法治国家之基础,也是我国不变
的基本立场,死刑存废及执行之议题,仍必须考虑民众的意愿、历史文化的影响,而不能
完全漠视时空环境及社会现实的价值观,在现有法制仍有死刑制度之前提下,法务部无理
由贸然停止执行死刑,否则不仅无法获得多数民众之支持,亦不具正当性。
惟本部一贯之立场认为执行死刑,并非解决社会治安问题之良方,社会治安的维护要靠社
会安全网的建立来落实,故吁请大家平心静气看待本日死刑犯之执行,理解本部在“求其
生而不可得情形下”必须依法执行死刑之立场。我们绝对体认到人权保障为普世之价值,
惟刑事政策上必须兼顾被害人权益维护及人权保障,维持刑罚最后手段之严厉性及发挥刑
罚抗衡犯罪之功能,以维护社会治安与安定,保障绝大多数善良百姓的安全与福祉。另一
方面,我们仍会持续与国内外主张废除或停止执行死刑之团体或人士沟通,希望渠等能明
了我国依法行政之立场。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31/1421689/
5.备注:
台湾应该改成每半年有一次选举,这样死刑才能加速执行下去